全國二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 科目及時間分配表 科目順序 科目名稱 考試時間 初步安排日程 第1科目 場地與建筑設計(作圖題) 6小時 第二天下午 第2科目 建筑構造與詳圖(作圖題) 3小時半 第一天下午 第3科目 建筑結構與設備(知識題) 3小時半 第一天上午 第4科目 法律、法規、經濟與施工(知識題) 3小時 第二天上午 以上初步安排日程可根據需要作適當調整。 二、第一考試科目〈場地與建筑設計〉(作圖題) 總體要求:應試者應具有建筑學領域有關學科理論概念和基本知識,以及相關專業理論的基本概念與技術知識,具有中小型建筑工程設計的實踐能力。 1.1場地設計: ■1.1.1理解建筑基地的地理、環境及規劃條件。掌握建筑場地的功能布局、環境空間、交通組織、豎向設計、綠化布置,以及有關指標、法規、規范等要求。具有對場地總體建筑環境的基本的規劃設計與實踐能力。能對試題作出符合要求及有關法規、規范規定的解答。 1.2建筑設計: ■1.2.1熟悉建筑設計的基礎理論,掌握低、多層住宅、宿舍及一般中小型公共建筑的環境關系、功能分區、流線組織、空間組合、內外交通、朝向、采光、日照、通風、熱工、防火、節能、抗震、結構選型及其他設計要點,以及建筑指標和有關法律、法規、規范、標準,并具有設計構思和實踐能力。能對試題作出符合要求及有關法規、規范規定的解答。 三、第二考試科目〈建筑構造與詳圖〉(作圖題) 總體要求:應試者應正確理解低、多層住宅、宿舍及一般中小型公共建筑的建筑技術,常用節點構造及其涉及的相關專業理論與技術知識,建筑安全防護設施等。并具有繪圖表達能力。 2.1建筑構造: ■2.1.1熟悉低、多層住宅、宿舍及一般中小型公共建筑的房屋構造。掌握建筑重點部位的節點內容、構造措施及用料做法;掌握常用建筑構配件詳圖構造;了解與相關專業的配合條件,并能正確繪圖表達。 2.2綜合作圖: ■2.2.1熟悉低、多層住宅、宿舍及一般中小型公共建筑中有關結構、設備、電氣等專業的系統與設施的基本知識,掌握其與建筑布局的綜合關系并能正確繪圖表達。 2.3安全設施: ■2.3.1掌握建筑法規中一般建筑的安全防護規定及其針對兒童、老年人、殘疾人的特殊防護要求。掌握一般建筑防火構造措施。并能正確繪圖表達。 |
輔導科目 | 精講班 | 講師 | 在線購買 | ||
課時 | 試聽 | ||||
一級建筑 | 設計前期設計 | 34講 | ![]() |
宋衛東 | ![]() |
建筑結構 | 34講 |
曹明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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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物理與建筑設備 | 40講 |
曹明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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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材料與構造 | 40講 |
宋衛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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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經濟施工與設計業務管理 | 32講 | ![]() |
曹明銘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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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圖(場地設計) | 16講 |
宋衛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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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級建筑 | 場地與建筑設計和建筑構造與詳圖 | 40講 | ![]() |
宋衛東 | ![]() |
建筑結構與建筑設備 | 40講 | ![]() |
宋衛東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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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 法規 經濟與施工 | 40講 | ![]() |
吳新江 | ![]() |
建筑師論壇熱貼: |
【責任編輯:趙桂萍 糾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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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考直通車 |
·廣東: 2010年第四批一級建筑師初始注冊名單 |
·武漢: 09年一二級建筑師證書(已提交材料)領 |
·2010年第五批一級注冊建筑師初始名單公告 |
·廣東: 領取2010年一級注冊建筑師初始注冊證章 |
·青海: 2010年建筑師資格注冊申請受理時間的通 |
·青海: 注冊建筑師執業資格行政審批審查主體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