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晉江市委辦、市府辦《關于印發〈晉江市事業單位補充工作人員暫行規定〉的通知》(晉委辦[2005]31號)和《晉江市2009年新教師招聘意見》精神,結合我市學校實際教學需要,現將2009年度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公辦教師的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職數 招聘總職數為143人。專業報考人數與招聘人數達不到3:1時,將對招聘人數進行縮減,直至達到3:1;無法調整到3:1時,除職業教育方向的輕工紡織類、機械類、藝術類和特殊教育方向等緊缺專業最多只招聘1人外,其他專業則不進行招聘。 (一)職業教育方向招聘57人 1、經濟管理類(11人):工商管理1人、工商管理(物流方向)1人,市場營銷3人、市場營銷教育1人、物流管理3人、國際貿易1人,飯店(賓館、酒店)管理1人。 2、經濟學類(1人):國際經濟與貿易1人。 3、財政稅收類(1人):財政(學)1人。 4、會計與審計類(10人):會計(學)3人、財務管理2人、財務會計(教育)1人、會計(財務)電算化4人。 5、電子信息與自動化類(3人):電子信息工程1人、應用電子技術1人、機電一體化技術1人。 6、機械類(7人):數控技術(設備)1人、模具設計與制造1人、機械制造與自動化3人、各類汽車(車輛)制造(裝配)與維修(檢測或運用)技術2人。 7、藝術類(8人):藝術設計4人,藝術設計(視覺傳達方向)1人,藝術設計(時裝表演方向)1人,藝術設計(服裝設計方向)2人。 8、計算機科學與技術類(6人):圖形圖像制作1人、動漫設計與制作4人、電子商務1人。 9、輕工紡織類(9人):包裝工程1人、印刷工程1人、服裝設計與工程2人、現代紡織技術1人、印刷技術1人、印刷圖文信息處理1人,鞋類設計2人。 10、新聞傳播類(1人):廣告(學)1人。 (二)小學教育方面招聘86人 小學語文15人,小學數學15人,小學英語12人,小學體育15人,小學音樂15人,小學美術6人,小學信息技術5人,特教(自閉癥兒童教育)1人、特教(律動)1人、特教(音樂)1人。 二、招聘對象及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思想素質好,遵紀守法,品行端正,熱愛教育事業,熱愛教師職業,事業心和責任感強。 2、具有大局意識,服從教育主管部門統一調配。 3、國家任務招收的,職業教育方向要求專業對口(畢業證書上的專業與報考專業一致,不接受相近或相關專業的畢業生報名),小學教育方向要求專業對口或對應(具體對應專業見附件一)。 4、在職教師、師范類畢業生、聘用合同管理教師都應具備相應的教師資格(應屆畢業生尚未持有教師資格證的,報名時應提供相應學科要求的普通話等級證書。錄用的畢業生應在8月份就業報到時提供相應教師資格證書,否則取消錄用資格)。非師范類畢業生尚未取得相應的教師資格,必須在聘用一年內取得相應的教師資格或具備取得相應的教師資格的相關條件(普通話等級達標,教育學、心理學結業),否則解除試用期合同,檔案轉至人才中介機構。 5、畢業生應取得全國或省級計算機等級考試一級及以上等級合格證書。 6、身體健康達到相應教師資格認定的體檢標準。 7、畢業生年齡應在30周歲以下(1979年9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五年以上任教經歷的碩士研究生和在職教師年齡在40周歲以下(1969年9月1日以后出生),地區或以上級別的骨干教師年齡可以放寬至45周歲以下(1964年9月1日以后出生)。 2009年上半年向晉江市教育局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對象,可以在6月27日前提供教師資格證書(或認定證明)。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及具有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的人員,不得報名。 (二)各類別招聘對象及條件 職業教育方向招聘對象及招聘條件: 1、畢業生:全日制本科或以上學歷。 2、在職公辦教師:本科或以上學歷(第一學歷要求是全日制大專及以上學歷)。 3、經晉江市教育主管部門審批的,任教1年及以上在冊的聘用合同管理教師(含過渡期合同管理教師,下同):全日制本科或以上學歷,單位教育教學能力綜合評價為優秀的(填報的《晉江市聘用合同教師推薦表》見附件三)。 小學教師招聘對象及條件: 1、晉江市外體育、音樂、美術專業的應屆全日制師范類畢業生:本科及以上學歷,綜合考評成績在前20%比例內優秀畢業生。 2、在職公辦教師:縣級或以上學科帶頭人、地區級或以上骨干教師,大專或以上學歷,中級或以上職稱。 3、經晉江市教育主管部門審批的,任教1年及以上在冊的聘用合同管理教師(含過渡期合同管理教師,下同):全日制大專或以上學歷,單位教育教學能力綜合評價為優秀的(填報的《晉江市聘用合同教師推薦表》見附件三)。 4、晉江市非師范類畢業生(具體對象見附件二):全日制本科或以上學歷,應屆畢業生要求具備相應學科教師資格認定的普通話等級證書,非應屆畢業生要求具備相應學科的教師資格證書和普通話等級證書。 5、籍貫在晉江或配偶在晉江行政事業單位工作(指在職在編干部職工)的在職公辦教師:大專或以上學歷。 (三)專業條件 報考小學語文的要求具備普通話二級甲等及以上水平;報考小學英語的畢業生應具備英語專業四級或國家大學英語考試六級(CET-6)及以上水平;報考小學體育的畢業生應具備田徑、籃球、排球、足球、武術、體操等二級運動員或二級裁判員及以上資格;特殊教育專業要求大專及以上學歷,專業對口。 三、報名時間與辦法 1、報名時間:2009年6月18-19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逾期概不受理。 2、報名辦法:應聘者按職業教育方向或小學教育方向,并按學科填報,每人限報一個職位。填寫《2009年晉江市招聘教師報名表》 (見附件四)一式一份,直接(或委托他人)攜帶相關材料原件及復印件(見附件五)、1寸彩色照片2張(背面用圓珠筆注明報考學科、姓名)、繳納考務費80元。 3、報名地點:晉江市體育中心體育場主入口大廳。 領取準考證時間:6月25日(星期四)。 領證地點:晉江市教育人事科。 四、招聘辦法 采用文化考試和業務考核相結合的辦法。 1、文化考試 文化考試主要以筆試的形式考察對教育法律法規和教育學、心理學等知識的掌握應用程度,總分100分。 小學教育方向的應聘人員筆試成績60分及以上的,按招聘職位數1:3的比例,由高分至低分確定業務考核人選。若個別職位參加面試的考生等于或少于招考職位人數的,面試成績必須達到70分以上才能聘用。 職業教育方向的應聘人員筆試成績50分及以上的,按招聘職位數1:3的比例,由高分至低分確定業務考核人選。 2、業務考核 業務考核采用面試的形式,要求應聘者對規定教材(見附件六, 考生只能自帶規定教材和教師用書進入考場)進行片斷教學的現場備課、講課和答辯,總分100分(講課90分,專業知識和綜合能力答辯10分),業務考核時間15分鐘。 小學教育方向的音樂、體育專業報考人員還需進行專業技能展示,除鋼琴和足球、排球、籃球外,其他樂器和器械自帶。 職業教育方向的業務考核委托招聘學校按專業類別統一時間、地點集中進行,具體業務考核方案于考前二周在晉江市僑鄉人才網和晉江教育信息網上公告。 3、總成績 小學教育方向文化考試和業務考核按照各50%的比例計算總成績。文化考試和業務考核其中一項低于60分,則一律取消聘用資格。 職業教育方向文化考試和業務考核按照各50%的比例計算總成績。職教方向的文化考試低于50分或業務考核低于70分,則一律取消聘用資格。 為鼓勵優秀人才參加應聘,以下兩類應聘人員可以簡化招聘程序,采取可以不參加文化考試,只進行業務考核的方式進行招聘。 1、縣(市、區)級或以上學科帶頭人,地區級或以上骨干教師。 2、國家任務招收的全日制研究生或以上學歷應聘人員。 以上兩類人員的文化考試成績按進入面試人員的文化考試平均成績×1.03計算(以上兩類人員如愿意參加文化考試,也可以在報名時提出申請)。 文化考試和業務考核成績均合格的落聘人員,根據師資需求與個人意向,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聘用為合同管理教師。 五、招聘工作安排 文化考試時間:2009年6月27日(星期六)上午8:00報到(考生憑身份證和準考證入場),9:00—10:30考試。 文化考試地點:南區中學教學樓。 文化考試成績及進入業務考核人員名單公布時間:2009年7月2日(星期四)前。 業務考核時間:2009年7月9日(星期四)上午7:30持身份證和準考證報到、抽取順序號(8:00以后考生不能進入考場),8:00—9:00備課,9:10開始面試。 業務考核地點:南區中學教學樓。 總成績及擬聘用人員體檢公布時間:2009年7月10日(星期五)。 體檢:根據招考職位的名額按總成績高低順序1:1確定體檢對象,體檢標準參照教師資格認定的體檢要求,體檢費用考生自理,體檢時間另行通知。考生對體檢結果有疑義的,可在體檢結果公布三天內提出,到招聘領導小組指定的醫院復檢一次,以復檢的結果為準。體檢不合格的考生即取消聘用資格。 因體檢或考核不合格造成職位空缺,在進入該職位面試人選中總分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一次。 六、考核 對體檢合格者進行考核,考核內容包括考生在校及待業期間各方面的表現,以及計生和綜治等情況,考核形式主要為查閱個人檔案、個別談話、調查了解情況等,考核合格者方能聘用。若報考者在應聘過程中有弄虛作假行為,則取消其聘用資格。 七、聘用管理 根據體檢與考核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并在晉江教育信息網公示5天。公示結果無疑義的聘用人員于7月15日(星期三)到教育局人事科辦理聘用手續。 體檢合格者須在體檢結果公布后一個月內,將個人檔案按規定渠道送達市教育局,否則取消聘用資格。 擬聘用人員要關注晉江市教育信息網站(人事科網頁)的相關招聘信息,注意本人檔案的到位情況及8月16日前后的報到時間。到教育局報到時須提供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報到證和應屆師范類畢業生教師資格證書,逾期不能提供者,即取消聘用資格。 中學學科(政治、物理、化學、歷史、地理、生物)錄用為小學學科專任教師的,必須在兩年內取得高校四門以上任教專業課程的合格證書。 畢業生到中小學工作試用一年,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的,方予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檔案轉至人才中介機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