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做好全縣學校缺科教師的補員工作,促進我縣教育事業的健康持續發展,經縣委縣政府研究同意,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面向社會公開招聘30名教師。為做好我縣2009年公開招聘教師工作,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招聘計劃、學科及職位 本次招聘教師按城區學校、農村學校招聘學科分別報名、考試、考核和聘用的程序進行,合格人員由沅陵縣教育局統一分配到學校。具體計劃、學科和職位安排見:沅陵縣2009年公開招聘教師職位計劃 二、報考條件 (一)學歷要求: 1、城區學校:國家計劃內普通全日制高等師范院校大專及以上畢業生,專業對口。 2、農村學校:國家計劃內普通全日制高等學校大專(沅陵七中要求本科)及以上畢業生,專業對口。 3、幼師要求:國家計劃內普通全日制師范院校學前教育或幼師專業大專及以上畢業生,并且具有英語或舞蹈特長。 (二)年齡要求: 農村學校年齡要求在28周歲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城區其它學校及幼兒教師年齡要求在25周歲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其它要求: 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具有良好的品行,身體健康。 具備教師條件并已取得報考相應學科和級別的教師資格證書。 三、招聘步驟 (一)發布信息。5月26日在《懷化日報》、沅陵縣電視臺、沅陵縣政府網站發布招聘公告。 (二)報名。6月1日至6月26日,畢業生應持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近期1寸免冠同底照片3張,到縣教育局報名,并按規定繳納報名費(按縣物價部門核定標準收取)。 每名考生只能按城區學校、農村學校其中一個學科報考,每個學科計劃數與報名人數的開考比例原則上不低于1:3,達不到比例的,由縣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是否開考或調整學科計劃。 (三)考試 1、考試由縣公開招聘教師領導小組統一負責,縣教育局、縣人事局具體實施,考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2、筆試(占60%):筆試總分為100分,其中學科專業知識占70%,公共知識占30%。學科專業知識考試內容根據不同學科確定。公共知識考試內容為教育學、心理學、教育政策法規及時事政治等。筆試均不指定教材。筆試結束,按城區學校、農村學校招聘學科筆試成績分別排名。 3、面試(占40%):面試總分為100分。其內容分必答題和說課兩部分,分值分別占40%和60%。分別按城區學校、農村學校招聘學科筆試成績排名,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數1:2的比例確定面試對象。達不到比例的,經縣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 (四)體檢 根據筆試與面試考試總成績(折合后不低于60分),由縣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分別按城區學校、農村學校招聘學科計劃數1:1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人員。如有體檢不合格的,則從報考同一學科人員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體檢(但綜合成績必須達60分以上),體檢安排另行通知。體檢標準參照《湖南省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辦法》。 (五)考核 體檢合格人員作為考核對象。考核工作參照《湖南省國家公務員錄用考核試行辦法》,由縣教育局、人事局聯合實施。 (六)公示 筆試、面試、體檢、考核等各階段工作完成后,都及時將結果進行公示,公布相應的合格人員名單。并接受考生的咨詢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六、聘用與管理 1、聘用:根據體檢和考核結果,由縣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確定聘用人員名單。按照國家人事部[2005]6號令《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由縣人事局開出公開招聘人員錄取通知后,縣教育局與被錄用的對象簽定聘用合同并按規定程序辦理相關手續。凡被錄取的考生,不服從分配或自愿放棄分配的,則按該學科考生的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補錄(但綜合成績必須達60分以上;否則,不補錄)。縣人事局進行合同鑒證。 2、管理:本次被招錄的對象列入本縣財政全額撥款事業編制,凡報考錄用的對象,需服從縣教育局的崗位安排。被錄用的對象實行聘用制管理,試用期一年。試用期滿后進行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予以辭退。被聘用者五年內不得提出調離單位的要求。 五、組織機構 為切實加強對招聘工作的領導,決定成立沅陵縣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向洪振 副組長:肖健莫小平 成員:毛永祥向衛國張俊劉昌林張興祥向道春陳萬水黃飛李南京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縣教育局,由向衛國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陳萬水黃飛李南京同志任辦公室副主任。 沅陵縣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二○○九年五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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