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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藝考大改革的第一年,2024年不管是藝術統考、還是文化成績要求等,考生們都格外關注。
目前,離2024屆藝術統考進入倒計時。那么,藝考專業分和文化課的比例,各省對藝考生的文化成績要求及綜合分計算方式又是怎樣的呢?
文化成績要求:
1.逐步提高文化成績要求。
2.省統考成績作為專業成績的藝術類專業:高考文化課成績達到我省藝術類專業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
3.組織校考的高校藝術類專業:高考文化課成績達到相應首選科目普通類本科最低控制分數線。
綜合分計算方式:
音樂類、表(導)演類(戲劇影視表演)、美術與設計類:文化成績*0.4+專業成績*0.6。
播音與主持類:文化成績+專業成績。
舞蹈類、表(導)演類(服裝表演):文化成績*0.3+專業成績*0.7。
文化成績要求:
安排在本科提前批非平行組中的校考專業,考生高考文化成績須達到我省普通類本科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對于極少數藝術類專業省級統考和校考成績均特別優異或在相關專業領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現,并取得高校文化課成績破格資格的考生,其高考文化成績要求由招生學校確定。安排在本科提前批平行組中的專業,各類別高考文化成績錄取控制分數線分別為:音樂類、美術與設計類、書法類為普通類本科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的75%;舞蹈類、表(導)演類為普通類本科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的70%;播音與主持類為普通類本科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鼓勵高校在我省統一劃定的控制分數線上進一步提高文化成績錄取要求。在此基礎上,今后逐步提高藝術類各專業高考文化成績要求,2025年起,有關科類錄取控制分數線分別由普通類本科最低控制分數線的75%、70%提高至80%、75%。
綜合分計算方式:
按照高考文化成績(含政策性加分)和專業統考成績分類別計算綜合成績,并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排序出檔。其中,音樂類、舞蹈類、表(導)演類、美術與設計類、書法類等類別的綜合成績計算公式為:綜合成績=高考文化成績(含政策性加分)×30%+專業統考成績×70%,最終結果保留1位小數。播音與主持類的綜合成績計算公式為:綜合成績=高考文化成績(含政策性加分)+專業統考成績。
對于填報征集志愿的考生,其藝術類專業成績可以在政策規定的降分范圍內(最大降分幅度為6分)降低分數要求,其文化成績不得低于初次劃定的文化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
播音與主持類的綜合成績計算公式為:綜合成績=高考文化成績(含政策性加分)+專業統考成績。
文化成績要求:
根據不同藝術類專業人才選拔培養要求,分類劃定、逐步提高藝術類各類別高考文化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2024年起,本科文化錄取控制線原則上不低于普通類本科錄取控制線的75%(舞蹈學類、表演專業可適當降低要求),高校可進一步提高本校高考文化成績錄取要求,須商重慶市教育考試院同意并在本校招生章程及專業計劃信息中明確。組織專業校考的藝術類專業錄取時對考生文化成績的要求不得低于我市普通類本科批次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
綜合分計算方式:
高考文化成績/750*300*50%+專業統考成績*50%。
文化成績要求:
在現有要求基礎上,分 類劃定、逐步提高藝術類各專業高考文化成績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舞蹈學類、表演專業可適 當降低要求)。
綜合分計算方式
文化成績×50%+專業成績×2.5×50%。
文化成績要求:
逐步提高文化成績要求。根據不同藝術專業人才選拔培養要求,在現有要求基礎上,因地制宜、分類劃定、逐步提高藝術類各專業高考文化課成績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舞蹈學類、表演專業可適當降低要求)。
綜合分計算方式:
依據考生高考文化成績和省級專業成績按比例合成的綜合成績進行平行志愿擇優錄取。其中,高考文化成績所占比例原則上為100%、70%和50%中的一種。
文化成績要求:
2024年起,將按首選科目物理、歷史分別劃定文化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
其中:播音與主持類、表演(戲劇影視導演)類分別按首選科目物理、歷史本科線的85%劃定;
美術與設計類、書法類分別按首選科目物理、歷史本科線的80%劃定;
音樂類、表演(戲劇影視表演)、表演(服裝表演)類分別按首選科目物理、歷史本科線的75%劃定;
舞蹈類分別按首選科目物理、歷史本科線的70%劃定。
平行志愿批次的院校(專業),將依據文化總成績(不分首選科目)和省級統考成績(按滿分750分進行等值折算)按比例合成的綜合成績(最終計算結果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數)進行投檔,其中,播音與主持類文化總成績占綜合成績的60%,美術與設計類、音樂類、舞蹈類、表(導)演類、書法類文化總成績占綜合成績的50%。
綜合分計算方式:
美術與設計類、音樂類、舞蹈類、表(導)演類、書法類:文化成績×50%+專業成績×2.5×50%。
播音與主持類:文化成績×60%+專業成績×2.5×40%。
文化成績要求:
根據不同藝術專業人才選拔培養要求,分類劃定、逐步提高藝術類各專業高考文化課成績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舞蹈學類、表演專業可適當降低要求)。
綜合分計算方式:
高考文化成績占比原則上不低于50%。
文化成績要求:
提高高校校考文化成績要求,由現行的執行藝術類專業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調整為執行普通類專業批次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
綜合分計算方式:
美術與設計類、書法類、舞蹈類、表(導)演類、音樂類等5項省級統考綜合成績=高考文化總成績(含政策性加分)×0.5+(專業成績÷專業滿分)×750×0.5,結果四舍五入保留3位小數;
播音與主持類省級統考綜合成績=高考文化總成績(含政策性加分)×0.7+(專業成績÷專業滿分)×750×0.3,結果四舍五入保留3位小數。
文化成績要求:
2024年起,藝術類各專業類別本科專業高考文化課錄取控制分數線以普通類一段線為基數劃定,其中,播音與主持類文化課錄取控制分數線為普通類一段線,美術與設計類、書法類、音樂類文化課錄取控制分數線為普通類一段線的75%,舞蹈類、表(導)演類、戲曲類文化課錄取控制分數線為普通類一段線的65%。高職(專科)專業高考文化課錄取控制分數線與普通類二段線相同。
綜合分計算方式:
播音與主持類綜合成績=文化成績×70%+專業成績×750/300×30%。
書法類綜合成績=文化成績×60%+專業成績×750/300×40%。
美術與設計類、音樂類、舞蹈類、表(導)演類綜合成績=文化成績×50%+專業成績×750/300×50%。
文化成績要求:
2024 年起,組織校考的高校藝術類專業,在考生高考文化課成績原則上達到我省普通類一段線、省級統考成績合格且達到學校劃定的最低成績要求基礎 上,依據考生校考成績擇優錄取。根據錄取生源情況,學校可申請適當降低文化課成績要求,但不得低于普通類一段線的75%。
綜合分計算方式:
音樂、舞蹈、表(導)演、美術與設計、書法類的綜合成績 =高考總分×50%+專業省級統考成績×2.5×50%。
播音與主持類的綜合成績=高考總分×80%+專業省級統考成 績×2.5×20%。
文化成績要求:
錄取類別分為統考和統考合格基礎上的校考(簡稱“統+校”)。統考是指藝術類院校專業錄取需使用文化課成績和省統考成績,“統+校”是指藝術類院校專業錄取需使用文化課成績、省統考成績和校考成績。
實行統考錄取的藝術類院校專業,由省招生委員會根據藝術類考生文化課成績、省統考成績和招生計劃情況,按音樂類、舞蹈類、表(導)演類、播音與主持類、美術與設計類和書法類分別劃定文化課和省統考最低分數線。
提前錄取批次實行“統+校”錄取的藝術類院校專業,由招生院校自行劃定分數線。
綜合分計算方式:
采用平行志愿投檔的音樂類、舞蹈類、表(導)演類、美術與設計類、書法類專業的投檔滿分為750分,以普通高考文化課總分(含政策性加分)和省統考分數合成的總分排序情況投檔,總分合成計算公式為:考生總分=文化課成績×50%+省統考成績×2.5×50%。
采用平行志愿投檔的播音與主持類專業的投檔滿分為750分,以普通高考文化課總分(含政策性加分)和省統考分數合成的總分排序情況進行投檔。總分合成計算公式為:考生總分=文化課成績×60%+省統考成績×2.5×40%。
文化成績要求:
根據不同藝術專業人才選拔培養要求,分類劃定、逐步提高藝術類各專業高考文化課成績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舞蹈學類、表演專業可適當降低要求),逐步扭轉部分高校藝術專業人才選拔“重專業輕文化”傾向。組織校考的高校,對于極少數專業考試成績特別優異或在相關專業領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現的考生,可依據相關規定制定高考文化課成績破格錄取辦法。
綜合分計算方式:
高考文化課成績所占比例原則上不低于50%。
文化成績要求:
逐步提高藝術類各專業高考文化課成績錄取控制分數線。原則上不低于普通類專業批次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的75%(舞蹈類、表演專業可適當降低要求)。
綜合分計算方式:
音樂類綜合分=文化總分×50%+專業統考成績×2.5×50%。
舞蹈類綜合分=文化總分×50%+專業統考成績×2.5×50%。
表(導)演類綜合分=文化總分×50%+專業統考成績 ×2.5×50%。
播音與主持類綜合分=文化總分×80%+專業統考成績 ×2.5×20%。
美術與設計類綜合分=文化總分×50%+專業統考成績 ×2.5×50%。
書法類綜合分=文化總分×50%+專業統考成績×2.5×50%。
福 建
文化成績要求:
2024年起,藝術類各專業類別本科專業、高職(專科)專業高考文化課成績錄取控制分數線分別按普通類本科批次、高職(專科)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的75%劃定。
綜合分計算方式:
各專業類別的高考文化成績所占比例為50%。
文化成績要求:
2024年起,本科批次美術與設計類、書法類、音樂類、舞蹈類、表(導)演類本科專業文化課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不低于普通類本科批次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的75%,播音與主持類本科專業文化課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不低于普通類本科批次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專科批次文化課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不低于普通高職(專科)批次文化課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
使用省級統考成績作為專業考試成績的藝術類專業,依據高考文化課成績和省級統考成績按比例合成綜合成績錄取的藝術類專業,原則上文化課成績所占比例如下:播音與主持類不低于70%,美術與設計類、音樂類、舞蹈類、表(導)演類、書法類不低于50%。
綜合分計算方式:
平行志愿綜合成績計算辦法:
美術與設計類、音樂類、舞蹈類、表(導)演類、書法類平行志愿綜合成績計算公式如下:
綜合成績=文化課總分(不含政策性加分)×50%+專業課總分÷300×750×50% ,最終結果保留兩位小數。
播音與主持類綜合成績計算公式如下:
綜合成績=文化課總分(不含政策性加分)×70%+專業課總分÷300×750×30% ,最終結果保留兩位小數。
文化成績要求:
對于使用全區藝術統考成績錄取的招生院校,自治區招生考試委員會將根據考生的全區藝術統考專業成績、文化課成績和招生計劃數情況,按音樂類、舞蹈類、表(導)演類、播音與主持類、美術與設計類、書法類、戲曲類分別劃定文化和統考專業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
獨立設置本科藝術院校及參照獨立設置本科藝術院校招生的院校,可自行劃定本校藝術類本科的文化和專業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并在錄取前報自治區招生考試院備案。
綜合分計算方式:
暫未公布。
文化成績要求:
各專業高考文化課成績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根據不同藝術專業人才選拔培養要求,分類劃定:
2024年起,舞蹈學類、表(導)演類本科專業以及音樂類音樂表演方向高考文化課成績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不低于普通類本科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的80%,其他藝術類本科專業高考文化課成績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不低于普通類本科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的85%。
綜合分計算方式:
2024年起,藝術類專業統招以考生高考文化課成績和省級統考成績按比例合成的藝術類綜合成績為投檔成績。藝術類綜合成績滿分為500分。
舞蹈學類、表(導)演類專業以及音樂類音樂表演方向綜合成績合成公式為:(0.5×高考文化課成績/900+0.5×藝術類省級統考成績/300)×500。
其他藝術類專業綜合成績合成公式為:(0.55×高考文化課成績/900+0.45×藝術類省級統考成績/30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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