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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讀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做好吉林司法警官職業學院高考招生工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關于做好2010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2010]1號)等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遵循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學校全稱:吉林司法警官職業學院。辦學類型:公辦高等職業技術學校。
第三條學校辦學層次:高職(專科)。
第四條學校地址:吉林省長春市九臺經濟開發區。
第二章招生計劃
第五條吉林司法警官職業學院共有專科(高職)專業17個。2010年招生的專科(高職)專業13個。
第六條2010年吉林司法警官職業學院招生計劃1150人,其中高職(專科)1150人。
第七條在有關省(區、市)招生人數,詳見教育部審定的各省(區、市)招生辦公室公布的生源計劃。
第三章招生說明
第八條專業培養對外語的要求
要求考生外語為英語(論壇)。
第九條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錄取時,警察類專業(司法警務、刑事偵查技術、刑事執行、行政執行、應用法制心里技術)男、女比例為8.5:1.5。其他專業無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條身體及健康狀況的要求
根據教育部最新頒布的《教育部關于做好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政法院校招生面試體檢標準》,報考我院警察類專業(司法警務、刑事偵查技術、刑事執行、行政執行、應用法制心里技術)的考生要求五官端正、體形勻稱、面部無明顯特征、缺陷(如唇裂、對眼、斜眼、斜頸、各種疤麻等),無各種殘疾;裸眼單眼視力在4.8以上,無口吃;要求男生身高在170cm以上,體重不低于50kg,女生身高在160cm以上,體重不低于45kg,體態勻稱,無明顯肥胖,要求無傳染病及精神疾病,政審面試、體能測試合格。報考其他專業的考生,按《普通高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有關規定辦理第十一條錄取規則
在高考成績達到同批次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的考生中,學校按照不超過吉林司法警官職業學院在各省(區、市)招生計劃120%的比例調閱考生檔案,具體比例視各省生源情況而定;要求普通高考統一錄取時,在第一學校志愿報考吉林司法警官職業學院的考生滿額情況下,按公布的招生計劃,首先錄取第一學校志愿的考生,在第一學校志愿不滿的條件下,不拒絕非第一志愿考生。要求普通高考統一錄取時,第一學校志愿錄取的考生,專業(類)志愿分配按照由高分到低分進行錄取。非第一學校志愿錄取的考生,專業(類)志愿分配在缺額專業(類)計劃中按照“分數優先”原則進行;當考生成績無法滿足考生所填報的專業(類)志愿時,如果考生服從專業(類)調劑,學校根據考生的文化課成績從高分到低分調劑到招生計劃尚未完成的專業(類),直至錄滿。對于按以上原則無法滿足專業(類)志愿且不服從專業(類)調劑的考生,做退檔處理。
吉林司法警官職業學院同意并執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行政部門、招生考試機構有關加分或降分投檔的政策規定。
第四章學歷證書頒發
第十二條學生完成培養方案要求的教學內容,成績合格,符合畢業條件,由吉林司法警官職業學院頒發國家規定的普通高等學校高職畢業證書。
第五章收費標準
第十三條學費收取標準
吉林司法警官職業學院各個專業學費標準均為每生每學年4000元。(包括提前批次專科(高職)專業:司法警務專業、刑事執行專業、行政執行專業、刑事偵查技術專業、應用法制心理技術專業;普通批次專科(高職)專業:應用韓語專業、司法助理專業、法律文秘專業、法律事務專業、書記官專業、司法鑒定技術專業、網絡系統管理、司法信息技術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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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工業大學是我國唯一一所以同時發展航空、航天、航海(三航)人才培養和科學研究為特色的多科性、研究型、開放式大學,現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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