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報訊 市教委昨天轉發《教育部關于做好2007年面向香港、澳門、臺灣地區招收研究生工作的通知》,《通知》部署了2007年內地(祖國大陸)高校面向港澳臺地區招收研究生工作。
香港、澳門或臺灣永久居民可以報考內地研究生。報考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須具有與內地學士學位相當的學位或同等學歷,年齡一般在40歲以下。
報考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須具有與內地碩士學位相當的學位或同等學歷,年齡一般在45歲以下。要求報考者有兩名副教授以上或相當職稱的學者書面推薦。
全國設有四個報考地點,北京理工大學(研究生院)、廣東省高校招生辦公室、京港學術交流中心及澳門高等教育輔助辦公室。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可任選一地報名,并在該報名點安排的考場參加初試。2007年內地(祖國大陸)高校面向港澳臺地區招收研究生初試時間為2007年4月21日、22日。
招生學校將根據考生的報名資料、考試成績、導師意見及體檢結果綜合評核后,確定 錄取名單。錄取通知書于6月中旬由錄取學校函寄考生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