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總 則
(一)復試工作是研究生招生考試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保證錄取質量的重要環節。為加強我校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規范化和制度化,推進研究生培養機制改革,完善創新拔尖人才培養選拔機制,根據教育部《關于加強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的指導意見》(教學[2006]4號),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二)復試工作應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做到政策透明、規則公平、程序公正、結果公開、監督機制健全。
(三)復試工作要堅持科學選拔。強化現代教育測量理論和手段在復試中的應用,發揮復試對考生專業能力和能力傾向、創新精神和創新能力以及綜合素質等方面考察的重要作用。各學院根據教育部及學校的有關規定,積極探索,確定符合本學院學科特點的復試工作安排,切實提高復試工作的科學性和有效性。復試工作安排報研究生院審定、備案。
(四)為維護考生合法權益,研究生學院須提前在網上公布復試基本分數線、復試名單、復試程序,調劑方案及數量,并將復試結果等信息及時告知考生。
(五)所有擬錄取考生均須通過復試。
二、組織管理
(一)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復試和錄取工作,制定研究生招生復試辦法,確定復試分數基本要求,分配各學部(學院、系)招生名額,審批擬錄取名單;研究生院負責網上公布的復試分數線、復試名單、復試程序、調劑方案,組織開展研究生復試筆試命題、考務、閱卷和接收調劑等各項具體工作;校紀委、監察處負責監督。
(二)各學院成立研究生復試工作領導小組和專家復試小組。研究生復試工作領導小組組長應由主管研究生工作的領導擔任,成員應包括相關學科的帶頭人、學術骨干、碩士生指導教師等;專家復試小組應以學科(或一級學科)專業為單位成立以導師為主體,復試小組成員一般不少于3人,并設立組長一名。組長應對復試的各個環節負責。復試小組負責確定與落實復試具體程序、內容和評分標準,負責實施復試工作。復試小組下設秘書一名,負責復試記錄和協助安排有關事宜。復試記錄要做到詳盡規范,并妥存備查。
(三)各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本單位研究生復試工作的組織、協調和管理。主要職責是:
1、根據學校制定的復試辦法,制定本學院復試工作的標準和程序。
2、根據本學院學科(專業)特點組織成立各學科(專業)專家復試小組,指導專家復試小組進行相應的復試考核工作。
3、負責對專家復試小組進行必要的培訓,確保復試工作能公平、公正。
4、負責確定考生面試和實踐能力考核的具體內容、評分標準、程序,并組織實施;
5、負責制定外語口試(含聽力)水平測試的實施方案,并在面試過程中組織外語口語水平測試。
6、負責審核各專家復試小組的復試記錄、復試結果和考生的其他情況。
7、負責確定考生面試成績,并將面試成績及時登錄研究生學院復試工作系統。
(四)專家復試小組在學院領導小組的領導下負責組織本學科的復試工作。主要職責是:
1、負責本學科的復試工作(含面試、實踐能力考核)。
2、負責做好復試考生的外語口語(含聽力)水平測試工作。
3、負責考核考生思想政治表現。
復試小組成員需現場獨立評分,在復試前應召開小組會議,明確工作紀律和工作程序、評判規則和評判標準;明確復試人員在復試工作中的權利、責任和紀律,規范其工作行為。
三、復試資格審核
(一)研究生學院負責組織對考生復試資格的審查,審查內容包括:
1、 準考證;
2、身份證;
3、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應屆本科生提供學生證和本科階段成績單);同等學力考生的大專畢業證書等。對不符合報考條件者,取消復試資格。
4、在國外獲得學歷、學位的考生,應提供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定證書,無此證明者不得錄取;
5、資格審查不合格者不予復試。
四、復試辦法
(一)一志愿復試名單的確定
1、各專業(領域)的復試基本分數線由學校根據國家招生錄取工作文件和各學科專業招生計劃統一劃定。
2、初試成績符合我校復試基本要求;一志愿上線超限額部分考生須在復試前確認校內專業調劑,否則視為放棄一志愿復試資格。
3、參加復試的考生人數,原則上不超過本專業招生規模的120%。
4、單考和MBA復試分數線待遼寧省招生錄取工作會后確定公布。
(二)復試方式、內容及評分
1、研究生學院根據招生工作計劃確定復試時間進度并安排復試工作,提前通知考生。
2、復試包括專業課、外語基礎能力考試和面試,面試部分部分包含外語應用能力測試。
3、復試內容主要考察考生的外語聽說能力、專業素質及能力、綜合素質和思想政治情況。
(1)專業課和外語基本能力考試
專業課考試科目名稱要與《沈陽工業大學2010年碩士學位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公布的復試專業課和考試大綱一致,滿分為100分。采取閉卷考試,試卷采用標準化試題,統一由試題庫隨機抽題,含判斷、單選、多選,考試時間為45分鐘。外語基本能力考試有詞匯、語法、閱讀和完形填空題,題庫隨機抽題組卷,考試時間45分鐘,滿分70分。
專業課考試重點考查考生對專業理論及相關知識的掌握是否準確和寬廣,是否具備本專業研究生入學的基本要求。
同等學力考生,在復試時必須加試所報考專業的兩門本科主干課程。加試科目不得與初試科目相同。加試方式為閉卷考試,試卷采用標準化試題,統一由試題庫隨機抽題,考試時間為45分鐘。加試成績不計入復試成績。
(2)面試
①面試內容
面試100分,外語能力30分,滿分130分。重點考查考生的知識結構、專業知識基礎、實踐(實驗)能力、綜合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創新能力以及道德品質和心理素質等等。外語能力測試包括口語、對話和翻譯等。
②面試時間
每位考生的面試時間一般不少于20分鐘。
③面試辦法
1)復試小組對參加復試的考生要逐個進行面試。如果考生人數較多,面試可分組進行,但考生的分組一般應采取隨機抽簽的方式。各小組的評分標準要保持一致,分組名單及面試教師姓名在復試開始前半小時公布。
2)面試一般采取由考生從試題中隨機抽取題目,由面試教師提問,考生當場回答的方式進行。必要時,面試老師可就相關問題進一步提問。面試情況要認真、詳細記錄。
3)面試評分。每位考生面試結束后,由面試教師現場獨立為考生評分。在評分前可以召開復試小組會議,研究對考生的考核評價意見。面試教師各自評分的算術平均值為該考生的比較終面試分數。
(三)復試流程安排
1、一志愿上線考生復試
(1)本校應屆考生于3月31日前登錄研究生學院網站登記復試選考科目,3月29—31日前到研招辦進行資格審核;
(2)本校應屆考生于4月1—2日(8:30—5:00)進行專業課(含外語)考試;
(3)非本校應屆考生于4月6日前登錄研究生學院網站登記復試選考科目,4月7日前進行專業課(含外語)考試;
(5)全部一志愿上線考生于2010年4月7日9:30到校參加面試;
說明:非本校應屆考生根據本人實際情況,可選擇4月7日前報到資格審核并進行專業課考試,4月7日參加統一面試;也可以選擇在4月7日當天按報到資格審核、面試、專業課考試流程一次完成全部復試。
2、調劑考生復試
(1)調劑考生登錄研究生學院網站進行復試專業課選考,并確認到校參加復試時間;
(2)調劑考生在本人確認的復試時間當天上午9點前,按報到資格審核、面試、專業課考試流程一次完成全部復試;
(3)調劑考生復試流程全部完成后,研招辦工作人員根據考生面試和專業課成績核準調劑考生復試總成績,達到學校規定合格標準,與考生現場通過國家調劑系統確認調劑錄取;
(4)各學院分學科(可按一級學科)專業設立常設復試小組,每組不少于3人,保證復試期間(待定)每周1、3、5上午在各學院提供的指定地點面試考生(建議考生盡量選擇每周三)。各組成員可以不固定。
(四)成績計算
1、錄取總成績由初試成績和復試成績組成,初試成績占70%,復試成績占30%。
2、復試成績計算
復試成績 = 復試專業課成績+ 面試成績+復試外語成績
3、錄取總成績計算
錄取總成績 = 初試成績÷5×70% + 復試成績÷2.2×30%
三、調劑工作原則
個別專業(領域)生源不足應首先在校內調劑,再從校外調劑。單獨考試的考生不得調劑錄取。調入專業(領域)與第一志愿專業(領域)應為同一或相近專業(領域),一般應統考科目相同,自命題考試科目相同或相近。
(一)一志愿考生校內調劑
合格生源不足招生規模的專業(領域),可以在本學院相近專業(領域)滿足第一志愿專業(領域)復試分數線的考生中調劑錄取。符合第一志愿專業(領域)復試分數線的考生數量還不足招生規模時,可以選擇初試成績達到學校公布的對其第一志愿專業(領域)復試分數基本要求的考生。
跨學院接受調劑專業要首先選擇滿足第一志愿專業(領域)復試分數線的考生。滿足第一志愿專業(領域)復試分數線的考生數量不足招生規模時,可以選擇初試成績達到學校公布的專業(領域)復試分數基本要求的考生。
接受校內調劑專業(領域)人數以該專業招生規模和一志愿上線人數差額為限,額滿為止。若申請校內調劑人數超過限額,按申請校內調劑考生初試成績總分排名確定。
調劑復試考生必須填寫《沈陽工業大學碩士生校內調劑申請表》,經審批同意后參加接收專業(領域)組織的復試。
(二)非一志愿考生調劑
合格生源不足招生規模、校內調劑無法滿足招生要求的學科(類別)、專業(領域)可以從校外調劑。從校外調劑復試的考生須滿足教育部規定的調劑錄取條件、初試成績滿足我校學科(類別)、專業(領域)的復試基本分數線。調劑工作要通過“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進行。
相關程序和要求:
考生通過研招網調劑系統提交調劑申請——〉學校48小時內向被接受考生回復——〉考生在48小時內確認接受我校調劑——〉考生在學校發出回復后7天內登陸研究生學院網站選擇復試科目和復試時間并到校完成復試和調劑確認——〉考生向一志愿學校調取本人初試試卷。
申請調劑考生未在學校發出接受調劑恢復后48小時內確認接受,或未在學校發出回復后7天內完成調劑復試的視為本人放棄調劑申請。
四、錄取原則
(一)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確定各專業擬錄取的名單。
(二)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及體檢不作量化計入錄取總成績,但是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不予錄取:
1、復試總成績(專業課100分,外語70分,面試130分,滿分300分)低于180分者;
2、同等學力考生加試課程成績低于60分者;
3、放棄校內調劑者和未在規定時間完成復試者;
4、思想政治、報名資格審核不合格者。
5、復試過程中違紀舞弊者和不符合報考資格者。
(四)大力加強招生監察工作,切實加強對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管理和監督,確保招生工作“六公開”、“六不準”。紀檢、監察部門應切實履行職責,全程參與錄取工作和錄取監督檢查工作,維護招生公平、公正。
(若本辦法與教育部招生錄取工作文件有不一致處,按文件規定執行)
2010-3-26
2010年碩士研究生(調劑)復試工作安排簡表(考生)
校內調劑考生 |
一、 二、 三、校內調劑考生按調劑專業參加復試 |
一志愿上線 校內應屆考生 |
一、 二、4月1—2日(9:00—5:00)到研究生學院機房(公共教學樓G-209)參加專業課和外語考試; 三、4月7日(9:00開始)參加一志愿上線考生統一面試。 |
一志愿上線 校外考生 |
一、 二、報到當天復試流程: 1、資格審核(9:00前到公共教學樓A—213研招辦) 2、面試(9:30 各學院面試組開始) 3、專業課和外語考試(面試結束后,未參加專業課考試的考生) 說明: 考生可根據個人時間安排,可選擇 |
調劑考生 |
一、國家調劑系統開通日起; 二、在國家調劑系統內確認接受調劑后,登錄研究生學院網站確認復試選考科目和復試時間,一周內(4月6日后每周1、3、5上午)到我校研招辦報到; 三、報到當天復試流程: 1、資格審核(9:00前到研招辦) 2、面試(根據各學院當天時間安排); 3、專業課和外語考試(隨到隨考); 四、成績合格者,現場確認調劑錄取完成。 |
MBA考生 |
待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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