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民族學院2010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辦法
復試工作是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保證生源質量的基礎環節。為了促進我院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的規范化和制度化,完善拔尖創新人才的培養選拔機制,根據“教育部關于加強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招生工作的指導意見”的文件(教育部教學[2006]4號)精神,制訂此辦法。
一、復試工作原則
1、堅持科學選拔。積極探索并遵循高層次專業人才選拔規律,采用多樣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確保生源質量。
2、堅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結果公開、監督機制健全,維護考生的合法權益。
3、堅持全面考查,突出重點。在對考生德智體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礎上,突出對專業素質、實踐能力以及創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4、堅持客觀評價。業務課考核成績應量化,綜合素質考核也應有較明確的等次結果。
5、堅持以人為本,增強服務意識,提高管理水平。
二、組織機構及管理
1、組織機構:學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我院研究生復試工作的指導和統籌管理。組長由主管研究生工作的院領導擔任,辦公室設在研究生處。
2、組織管理:各碩士點成立復試小組,在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指導下,負責本專業的復試工作。
三、復試準備工作
1、復試前1-2周,在學院網站和教育部指定網站公布本復試工作辦法。
2、審核、確定各碩士點復試小組名單。各二級學院要選派經驗豐富、專業相同或相近、業務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人員參與復試工作。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將對所有人員進行審核。
3、各小組要參照初試命題工作管理規定,進行復試命題。復試試題包括筆試(含加試)、面試、外語聽說等,卷面實行百分制。筆試(含加試)3個小時,面試不少于20分鐘。復試試題及其答案在啟用前均系國家機密材料。
4、進一步確認考生資格,確定復試名單。嚴格核對調劑考生的報考信息、準考證、學歷證書、單位證明和有效身份證件等。
四、復試主要方式和內容
(一)主要方式
1、筆試:主要為專業課測試。同等學力考生須加試2門不同于初試科目的本科主干課程。難易程度將嚴格按照本科教學大綱的要求掌握,考試時間為每門課3小時。
2、面試:面試時間一般不少于每生20分鐘。每個復試小組成員一般不少于5人。面試過程中,復試小組成員須現場獨立評分,安排專人記錄,并妥存備查。同一學科每個考生的面試方式、時間、試題難度和成績評定標準應統一。
3、外語復試:考核內容包括聽力及口語。
(二)主要內容
1、專業素質和能力:包括大學階段學習情況及成績;全面考核考生對本專業理論知識和應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學理論發現、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對本學科發展動態的了解以及在本專業領域發展的潛力;外語聽說能力;創新精神和創新能力等。
2、綜合素質和能力:包括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人事檔案審查或政審必須在發放通知書之前完成);本學科(專業)以外的學習、科研、社會實踐(學生工作、社團活動、志愿服務等)或實際工作表現等方面的情況;事業心、責任感、紀律性(遵紀守法)、協作性和心理健康情況;人文素養、言談舉止、行為禮儀等。
同時各專業可根據專業特點及教學實踐經驗決定業務課面試的其他內容。
3、體檢工作在復試階段進行,體檢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進行。體檢費由考生本人承擔,研究生處代收。
五、復試成績的使用
1、復試成績為復試各方式考核成績之和。復試成績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2、復試成績和初試成績按權重相加,得出入學考試總成績。初試、復試成績各占50%。
3、對有特殊學術專長或具有突出培養潛質者,以及在科研或相關實踐中表現突出者,經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同意,可適當加分,計入復試成績,并由復試小組會議提交說明材料備查。
4、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及體檢不作量化記入總成績,但考核結果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5、同等學力考生加試課程成績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五、復試的監督和復議
1、實行責任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對復試過程的公平、公正和復試結果全面負責,發現違規違紀行為,將嚴肅處理。
2、實行監督制度和巡視制度。紀檢部門要對復試工作進行全面、有效監督。要選派專門人員到復試現場巡視,對有些考場還可派出檢察員進行現場監察。
3、實行信息公布制度。復試基本分數線以國家三類地區分數線為準。
4、實行復議制度。確保投訴、申訴和監督渠道的暢通。投訴、申訴按規定程序,在規定時間集中辦理。對投訴和申訴的問題經調查屬實的,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責成復試小組進行復議。
六、對復試考生的要求
參加復試的考生一律來校應試,復試以差額形式進行,比例為1:1.2。所有考生必須攜帶《準考證》、學歷證書原件(應屆本科畢業生交驗學生證)、身份證、本人思想政治表現證明材料等。應屆本科畢業生的思想政治表現證明材料由所在院校學生管理部門出具,其他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現、工作(學習)情況的證明材料由人事檔案所在單位出具。以上材料經審核無誤后,考生方可辦理復試手續并參加復試。以上材料經審核無誤后,考生方可辦理復試手續并參加復試。
對有特殊學術專長或具有突出培養潛質者,以及在科研或相關實踐中表現突出的考生,可享受特殊加分政策,但本人必須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復試時間為4月26—29日,復試考生必須于26日18:00前報到,否則,責任自負。具體安排,待考生來校后通知。
西藏民族學院研究生處
2010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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