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大學1998-2003年法學院考研試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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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07-06-06 14:41:27
1998> 一.概念區分:
> 1.債權人的代位權與撤消權
> 2.訴訟時效與除斥期間
> 3.遺囑繼承與遺贈
> 二.什么是行經合同?當事人雙方權義有哪些?
> 三.在我國建立和完善物權制度的必要性?
> 四.試述代理關系中連帶責任
> 五.試述債的終止
> 六.試述典權與質權及附買回權的買賣關系
>
> 1999> 一.簡答
> 1.民法財產權的立法體系?
> 2.表見代理的基本理論及基本規則
> 3.動產善意取得制度
> 4.民事責任竟合的法律效果
> 5.債權的成立及效力
> 6.債的轉移及效力
> 二.論述
> 1.試述無效民事法律行為與意思表示的關系?
> 2.試述法人行為的本質及特征?
>
> 2000> 一.概念區分
> 1.撤消權與解除權
> 2.相鄰權與地仡權
> 3.所有物返還請求權與不當得利返還請求權
> 4.不安抗辯與預期違約責任請求權
> 二.論述
> 1.意思表示瑕疵及法律后果
> 2.民法解釋方法
>
> 2001
> 1.自然人的行為能力和權利能力
> 2.無權代理的法定條件和成立條件
> 3.物權行為無因性
> 4.地上權概述和我國法律規定之不足
> 5.典權制度評說
>
> 2002> 一.名詞區別
> 1.共同加害行為與共同危險行為
> 2.無因管理和無權代理
> 3.公平責任與無過失責任
> 4.代位繼承與轉繼承
> 二.分析
> 1.我國民間 父債子還,天經地義 試用我國民法有關規定和現行法有關規定評析
>
> 2.A以某交易行為在某轉讓人處取得標的物占有,就認為自己取得所有權,認為任何人不
得以所有物請求返還,請用民法有關規定分析此情況何時不成立?
> 三.論述
> 1.論民事權利與民事權益的關系
> 2.完全賠償原則
> 四.寫作
> 自擬題目,試述自己關于 不動產善意取得制度 的觀點(1000字)
>
>
> 2003經濟法綜合> 一.名詞解釋
> 1.典權
> 2.代位繼承
> 3.格式條款
> 4.親權
>
> 二簡答
> 1.民法對人權保護的表現
> 2.物權的公信力
> 三.論述
> 1.民事法律關系的特點及其與意思自治的關系
> 2.民事法律的權利,義務和責任三者的關系
>
> 2003國際法綜合(民商部分)
> 1.民法上因果關系的特點
> 2.誠信原則在民法中的體現
> 3.違約責任.侵權責任.締約過失責任的異同
> 4.試論合同中的買回權
> 5.論建筑物區分所有權
>
>
> 2003憲法
> 1.檢察院的工作原則
> 2.簡述立法機關違憲審查的作用
> 3.如何理解憲法是對特定人利益的保護
> 4.簡述司法獨立原則
> 5.簡述82年修憲對國家經濟發展的影響
> 6.結合憲法發展的歷史,論述憲政建設的世界性和民族性
>
>
> 1997> 1.述正當防衛的時間條件
> 2.簡述危害結果的概念和種類
> 3.簡述間接故意殺人與傷害致死的異同
> 4.簡述侵占罪的概念及構成特征
> 5.述刑法中 先減后并與先并后減
> 二.論述
> 1.試論共同犯罪的形式
> 2.試論我國死刑制度的完善
>
> 1998> 一.簡答
> 1.簡述未遂犯的基本類型
> 2.簡述新刑法典對于自首制度的修改
> 3.簡述新刑法對于死刑規定的修改
> 4.簡述侵犯商業秘密罪的概念及行為方式
> 二.論述
> 1.試析受賄罪與商業受賄罪客觀方面要件的區別
> 2.試論身份犯的學理類型及其與共同犯罪的關系
>
>
> 1999> 一.概念區分
> 1.連續犯與繼續犯
> 2.一般共同犯罪與特殊共同犯罪
> 3.奸淫幼女罪與嫖宿幼女罪
> 4.減刑與減輕處罰
> 二論述
> 1.正當防衛的時機條件
> 2.自首的概念.特征和處罰原則
> 3.試述受賄罪的 為他人謀利益
>
> 2000> 一.概念區分
> 1.先減后并與先并后減
> 2.挪用公款罪與挪用資金罪
> 3.空白罪狀和引證罪狀
> 二.簡答
> 1.情節加重犯與結果加重犯
> 2.偽證罪與包庀罪
>
> 三.論述
> 1.論死刑的減輕處罰制度
> 2.犯罪未遂與犯罪中止的區別
>
> 2001> 一.概念區分
> 1.死緩與緩期執行
> 2.挪用公款罪與挪用資金罪
> 3.減刑與減輕處罰
> 4.連續犯與接續犯
> 二.簡答
> 1.特殊防衛權概念與特征
> 2.貪污罪的概念與構成要件
> 三.論述
> 1.論共同犯罪中的身份犯
> 2.論強奸罪的加重犯
>
>
> 2002> 一.概念區分
> 1.作為與不作為
> 2.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與銷售偽劣注冊商標罪
> 3.綁架罪與非法拘禁罪
> 4.法條竟合與想象竟合
>
> 二 .法條分析
> 運用刑法中犯罪構成要件理論分析刑法365條 國家公務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他人
財物或者非法收購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利益是受賄罪的規定
>
> 三.論述
> 1.共同犯罪的構成要件
> 2.自首與立功的異同
2004年綜合卷(法理憲法)
一、簡答
1、法學中實證分析方法的基本特點和和具體形態(10分)
2、法產生的基本標志(10分)
3、簡述法的規范作用(20分)
二、論述法的價值的涵義(25)分
三、論述法的局限性(25分)
四、加入WTO對中國的影響(25分)
五. 公民 權利和義務的特征(10分)
六、簡述憲法實施的保障(25分)
2004年綜合(刑法,民法)
一、30分
1 簡述累犯與特別再犯的關系
2 間析為搶劫而盜竊槍支尚未著手實行行為就因意志意外原因停止的定性
3 挪用公款與貪污的區別
二、試論停止重復侵害行為的性質(25分)
三、死刑立即執行與死緩適用條件的異同(20分)
四、簡述(30分)
1 民事行為能力與民事責任能力的關系
2 表見代理制度的價值
3 法人在清算期間的性質
五、試論物權行為的無因性理論(25分)
六、試述預期違約與不安抗辯的關系(20分)
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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