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學統考解析
北京師范大學心理學院 徐娟 博士
2006年6月,教育部下發了教學2006年9號文件,明確提出了在2007年的考試當中對教育學、歷史學、心理學初試進行了一個重大的調整,具體的調整內容將初試的科目將4門改為3門。隨后,心理學專業基礎綜合的新大綱問世,這本不到四十頁的小冊子蘊涵著研究生招生制度的重大改革。面對這次改革,不僅跨學生的手足無措,就連一些心理學專業的學生也倍感茫然。
在此,我們對2007考研心理學統考進行全面解析,以期能對各位研友啟發和幫助。新大綱規定心理學試卷滿分為300分,其中普通心理學100分、發展與教育心理學70分、實驗心理學60分、心理統計與測量70分。考試時間180分鐘。考試方式為閉卷,筆試。題型和題量分別為單選 65×2分,多選10×3分,簡答5×10分,綜合題3×30。從中我們可以發現,心理學考研初試在考察科目,考試內容的分布,考試形式上都有較大的變化,即重視專業基礎知識、基本理論、基本方法的掌握及運用,側重基本素質、一般的能力還有學科基本素養的考察。具體來看:
首先,統考以選擇題型為主,其中單項選擇題有65個小題,每個小題2分,多項選擇題一共是10個小題,每個小題3分,選擇題一共160分,占總分的一半以上。選擇題的比率增大,客觀上減低了試卷的難度,因為一方面選擇題考察的水平屬于再認而不是回憶,難度偏低;另一方面單選題四個選項至少有一個是正確的,也就是每個人都有25%的機率答對題目,而相對于填空或者名詞解釋這樣的題目,就沒有這種可能性。當然這不是說選擇題就不能出難題,
依據美國教育心理學家布盧姆的理論,選擇題(含單項選擇題和不定項選擇題)按從低到高的層次分為識記水平類、理解水平類和應用水平類三大類。就識記水平的選擇題而言,主要用于考查考生的再認能力、判斷是非能力和比較能力,比如“標志科學兒童心理學誕生的《兒童心理》一書的作者()”,“下面那位心理學家比較早揭開行為主義的旗幟()”,這類題型要求考生對那些重要的心理學歷史事件,各心理學理論代表人物,每種理論的重要概念(如依戀、遷移、自我效能感等)和典型結論,要記牢、記全、記準,千萬不要混淆。選擇題更可用于考察知識的理解,如“下面那種現象表明了條件反射泛化的發生()”,“在下列各種學習動機中屬于內在動機的是()”這要求考生對重要的心理學的概念不僅要把握他們的內涵,更要了解他們的外延,能掌握生活中的實際現象和心理學的理論概念之間內在聯系。用來考察知識的運用能力的選擇題,主要涉及心理測量和統計方面的知識,比如“一個人在智力測驗上的得分高于平均值1.6個標準差,那么其離差智商為( )”,這要求考生熟悉掌握各種推演公式,并靈活應用,這對考生要求就較高。這類選擇題一方面提高了選擇題的難度,同時也提高了選擇題的區分能力。多選題相對單選題具有一定的特殊性,也是心理學考研題中的新題型,它是考察學生對知識是否全面了解的很好的題型,如感覺閾限測量的基本方法()有因此建議大家對知識的掌握應盡可能的具體詳盡,而非只知其一,不知其二。
簡答題是常見題型,以往非統考時,就是各科考卷的重要組成部分,但在統考中僅占1/6,比例有所下調,畢竟簡答題答案比較規范,給學生的創造余地較小。考生可以參考各學校歷年的真題來獲得相應的啟發,分析總結哪些知識點更可能以簡答題的方式出現,研究答題的思路。答題時應注意:簡答的答案應該以教材為準,有“1、2、3……”或類似層次清楚的內容要特別留意準備。在答題環節上,也盡量保持這種形式,層次鮮明,一目了然,切忌洋洋灑灑,以論述的架勢對待簡答,一方面太浪費時間,另一方面很可能導致改卷老師的審美疲勞。
比較后是綜合題,綜合題是拔高題,是整套試卷中比較具難度的題目,但同時它也是檢驗各位考生是否具有心理學素養、心理學思想的“試金石”。統考的形式方便出題人將各學科知識放在一起綜合來考。尤其是由于心理學學科的特殊性,心理學各家各派都有自己的理論和觀點,目前沒有一個理論能完美的解釋所有心理現象。比如,就學習而言,行為主義學派認為是R-S聯接,認知主義學派認為學習是有機體積極主動地形成新的完形或認知結構,人本主義則強調學習的目的和結果是使學生成為一個完善的人,也就是使學生整體人格得到發展。綜合題就要求學生不但要了解這些基本的理論,更要善于分析、比較這些理論之間的相同和不同,他們各自的優勢和不足,并比較終要形成自己的觀點。也就是說,綜合題要求學生從一個更為宏觀的角度來看待心理學,掌握心理學的發展脈絡,洞察心理學未來的發展方向,非不是僅僅局限與就是論事。所以,通讀心理學史,并多瀏覽一些心理學的期刊雜志,如《心理學報》、《心理科學》、《應用心理學》、《心理發展與教育》等對解答綜合題很有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