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2009年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招生辦法(17)
2009-02-18 08:05:57
來源:江蘇省教育考試院
滿足等級,專業總分優先,遵循志愿”的平行院校志愿投檔原則投檔。美術類專業:對文化和專業分均達省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的考生,按文化總分與專業總分之和及不大于招生計劃數的120%,按照“滿足等級,文化總分與專業總分之和優先,遵循志愿”的平行院校志愿投檔原則投檔。
平行院校志愿的投檔原則:將省控線上學業水平測試等級符合相關要求的考生按照投檔成績排序,逐個檢索每個考生所填報的A、B、C 院校志愿,只要被檢索的三所院校中一經出現符合投檔條件的院校,即向該院校投檔,由高校決定其錄取與否及所錄取專業,并負責對退檔考生的解釋工作。如沒有出現符合投檔條件的院校,則不能投檔。上述過程完成后,無論檔案是否投出,均視為該考生已享受了本批次平行院校志愿投檔機會。如考生被投到某所院校后因故被退檔,也不再被補投到平行院校志愿的其它院校。
同分考生投檔順序:在投檔過程中,如投檔成績相同,則按文化分排序,如仍相同,則將這部分考生按志愿全部投檔。
(責任編輯:孫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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