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招生辦法》公布(6)
25.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時,招生學校不得拒錄符合本校錄取要求的非第一志愿考生。
七、其他
26.藝術類專業省級統考是國家教育統一考試的組成部分,對在省級統考中被認定為違規的考生及工作人員,應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18號)處理。省級招辦負責將考生違規事實記入其高考誠信電子檔案。
27.對在?贾斜徽J定為作弊的考生,有關招生學校須將其作弊情況書面報生源所在地省級招辦,由省級招辦取消其當年所有藝術類專業報考資格,并將作弊事實記入其高考誠信電子檔案。
28.對?冀M織過程中違反規定或因重大疏漏造成惡劣影響的招生學校,一經查實,將取消其組織專業考試的資格,并嚴肅處理有關責任人。
29.本辦法未盡事宜,參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執行。
(責任編輯:孫彪)
特別說明:由于各省份高考政策等信息的不斷調整與變化,育路高考網所提供的所有考試信息僅供考生及家長參考,敬請考生及家長以權威部門公布的正式信息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