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年福建高招體檢首次實行網上錄入
考生必須在報名所在地到達指定的高招體檢醫院接受體檢,私自到非指定醫院體檢的結論一律無效。新生入學后,各普通高校對新生身體健康狀況進行復查,材料統一于當年11月上旬前上報省高招辦。
2009年高招體檢仍然要對所有考生進行轉氨酶(ALT)和乙肝表面抗原(HBsAg)檢查。考生如對體檢結論有異議,應在拿到本人“體檢表復印件”兩天內向所在縣(市、區)高招辦提交申請參加復檢,對復檢結論仍有異議的考生,應在復檢結論出來后兩天內向所在設區市高招辦提交終檢申請報告,但最遲不得超過4月17日,逾期不再受理。省高招辦將統一安排于4月25日—26日在省級終檢醫院進行終檢,逾期不再辦理。今年我省指定福建醫科大學附屬第一醫院和福建省臨床檢驗中心為省級終檢單位。
□相關鏈接
高招體檢日程安排
4月10日前,完成體檢工作;向考生發放“體檢表”復印件。
4月13日前,對體檢不合格考生的材料和申請復檢的考生體檢材料進行審核、匯總。
4月18日前,復檢醫院完成對不合格考生的身體復檢工作并作出結論。
4月20日前,縣(市、區)高招辦組織并指導考生網上錄入體檢信息。
4月25日—26日,福建醫科大學附屬第一醫院和福建臨床檢驗中心對申請終檢的考生安排終檢并作出結論。
4月30日前,“體檢表”送達省招辦。
5月10日前,高招辦將終檢結論通知考生本人。
5月15日前,各縣(市、區)高招辦應組織、指導并督促終檢合格的考生完成體檢信息網上錄入工作。
(責任編輯:王曉冬)
特別說明:由于各省份高考政策等信息的不斷調整與變化,育路高考網所提供的所有考試信息僅供考生及家長參考,敬請考生及家長以權威部門公布的正式信息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