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名在校大學生欲幫助考生高考作弊被判拘役
2008-10-21 10:3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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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宋景軍 顏峰 記者李玉波)內蒙古自治區赤峰市紅山區人民法院近日審理了一起非法獲取國家秘密案件,4名在校大學生欲幫助參加今年高考(Q吧)的學生作弊,不想剛要實施即被抓獲。4人分別被判處拘役4個月。
2008年5月,被告人姝某、林某預謀在2008年夏季高考時,由姝某提供作弊所需電子設備,林某在赤峰地區聯系考生、出售電子設備,協助參加高考的赤峰地區考生利用超短波電子設備獲取高考試題,從中獲利。5月末,林某在赤峰市紅山區找到被告人孫某、劉某,共同在赤峰地區聯系考生、出售電子設備,準備在高考時利用超短波電子設備幫助考生作弊。其間,4名被告人與部分考生及其家屬簽訂了所謂的補課合同,出售了一部分電子設備。
2008年6月3日,孫某受林某之托到北京收取由姝某發送的作弊所需電子設備,6月5日,返回赤峰時被公安機關抓獲,其隨身所帶電子設備被收繳。案發后,公安機關從林某處和部分考生及其家屬處收繳部分作弊用電子設備。
法院審理后認為,被告人姝某、林某、孫某、劉某欲以竊取方法獲取國家秘密,其行為侵犯了國家的保密制度,已構成非法獲取國家秘密罪,且系共同犯罪和犯罪預備,遂作出以上判決。
(責任編輯:盧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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