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天水師范學院普通本科招生章程公布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維護學校和考生合法權益,保證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順利進行,根據教育部、甘肅省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甘肅省教育廳高考招生錄取工作的有關政策規定和要求,結合學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實際,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于天水師范學院2017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條 學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貫徹“公開程序、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四條 學校招生工作實施“陽光工程”,招生工作接受上級主管部門、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廣大考生及其家長和社會各方面的監督。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五條 學校名稱為天水師范學院,英文校名“Tianshui Normal University”。
第六條 學校代碼:10739
第七條 辦學層次:本科
第八條 辦學類型:公辦普通高等學校
第九條 辦學地址:學校位于中國歷史文化名城——甘肅省天水市,注冊地址為甘肅省天水市秦州區藉河南路。
第十條 學歷與學位證書:學校實行學分制管理,在規定的修業年限(3-6年)內,修完教學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修滿規定學分,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者,頒發“普通高等學校畢業證書”。
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及有關規定者,頒發“學士學位證書”。
頒發學歷與學位證書的學校名稱:天水師范學院。
漢語言文學專業(隴南師范高等專科學校班)學制四年,普通本科,教學地點在隴南師范高等專科學校,畢業生頒發學歷與學位證書的學校名稱為:天水師范學院。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十一條 學校設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制定招生政策和確定年度招生計劃,組織實施招生錄取,討論決定招生過程中的重大事宜。
第十二條 學校招生就業處是組織和實施普通本科招生及其相關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學校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學校不委托任何個人代理和中介機構從事招生工作。
第十三條 學校紀委、監察處對招生工作實施全程監督,確保公平、公正、公開。
(責任編輯:盧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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