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2017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通知
各市、縣、自治縣教育(教科)局,洋浦經濟開發區社會發展局,省考試局,各高等學校,廳直屬中學:
為做好我省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根據《教育部關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2017〕1號)要求,結合我省實際,現就做好我省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明確職責,確保考試安全
考試安全是高考的生命線。各市縣高校招生委員會是本考區內組織高考、治理考試環境、維護考試安全、整肅考風考紀的責任主體,主要負責同志是考試安全第一責任人。各市縣教育局要全面加強高考工作的組織領導,切實做好考試安全各項工作,確保考試安全,市縣教育局分管負責同志是直接責任人。要按照全面從嚴治黨的要求,切實落實考試安全主體責任,要逐級簽訂安全保密責任書,把責任落實到崗、到人。要高度重視招生考試隊伍建設,結合當前考試安全的形勢和特點,加強對涉考工作人員的全覆蓋式教育培訓,重點強化職業道德和法紀警示教育,切實增強做好考試安全工作的責任感和緊迫感,有針對性地開展考務培訓。要把試題試卷安全作為考試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加強對制卷、運送、保管、分發、施考、評卷等全過程監督管理。要成立高考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領導小組,加強對輿情和應急事件的預判研判,細化完善應急預案,落實集體研判、科學決策、快速響應、協調聯動的工作機制,快速妥善處置突發事件,確保高考各個環節萬無一失。
二、強化管理,加強考試環境綜合整治
各市縣教育局要進一步強化市縣招生委員會各成員單位在考試環境綜合治理方面的作用,完善聯防聯控、齊抓共管的工作機制,綜合治理考試環境。要聯合公安、工信、工商、環保、住建、綜治辦等有關部門,繼續深入開展“凈化涉考網絡環境”、“打擊銷售作弊器材”、“凈化考點周邊環境”和“打擊替考作弊”等四項專項行動。嚴密排查考試安全隱患,依法嚴厲打擊利用高科技手段作弊、替考和群體性考試舞弊行為,重點打擊利用無線電設備考場內外串通作弊、替考和有組織的團伙舞弊等嚴重違規違法行為。要加強標準化考點的日常維護和升級,完善考生身份驗證系統、作弊防控系統、考場視頻及網絡監控系統,提高技術防范能力和應急處置能力。要加強面向廣大考生的誠信考試教育,大力宣傳《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教育法》及《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等有關涉考法律法規;在考生誠信承諾書、考生須知等材料中增加相應法律條款內容,教育和引導考生自覺抵制違紀、舞弊等違法違規行為。
(責任編輯:盧雁明)
特別說明:由于各省份高考政策等信息的不斷調整與變化,育路高考網所提供的所有考試信息僅供考生及家長參考,敬請考生及家長以權威部門公布的正式信息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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