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南昌大學運動訓練專業招生簡章(2)
八、文化考試
(一)文化考試科目和時間:
時間 | 上午(9:00—10:30) | 下午(14:00—15:30) |
4月22日 | 語 文 | 數 學 |
4月23日 | 政 治 | 英 語 |
(二)考試分值:每科150分,總分600分。
(三)文化考試地點:由考生戶口所在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組織考試,4月15—22日考生登錄中國運動員文化教育網的體育單招考試管理系統自行打印文化考試準考證,考生依據準考證上的考點和時間參加文化考試。
(四)5月15日12:00后考生可登錄中國運動員文化教育網的招生系統查詢文化考試成績。
九、體育專項考試
(一)現場報到時間:2017年5月4日 8:00-17:00
(二)報到地點:江西省南昌市南京東路235號、南昌大學青山湖校區北區招生與就業工作處,保衛樓303室。
(三)現場報到安排:
1、現場報到須交驗證材料。
(1)二代身份證原件(或戶籍證明原件,臨時身份證無效)及復印件。
(2)運動員技術等級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3)保險證明:考生對自身的考試安全負責,須購買本人考試期間的人身意外傷害保險。
2、簽訂《誠信考試承諾書》和《反興奮劑承諾書》等。
3、身高測量和照相。
4、領取《體育專項考試準考證》、《體育專項考試手冊》等相關材料,了解各專項考試時間、地點,熟悉考試場地。
5、未參加高考體檢的考生,5月5日參加我校組織的體檢,費用自理。
(四)體育專項考試:5月6日- 7日進行體育專項考試,按照國家體育總局科教司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體育專項考試方法與評分標準(2017版)》組織測試工作。考生依據所獲得的運動等級項目進行體育專項考試,不得跨項。跆拳道、賽艇項目由國家體育總局科教司組織全國統一專業考試,具體時間、地點由國家體育總局另行通知。
十、錄取
(一)各項目體育專項考試成績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
1、游泳項目的考生體育專項考試成績須達91分(含)以上;報考賽艇項目的考生體育專項考試成績須達90分(含)以上;田徑項目的考生體育專項考試成績須達85分(含)以上;跆拳道項目的考生體育專項考試成績須達83分(含)以上;籃球、排球項目非自由人的考生體育專項考試成績須達80分(含)以上; 排球項目自由人的考生體育專項考試成績須達85分(含)以上;技巧項目的考生體育專項考試成績須達80分(含)以上;足球項目的考生體育專項考試成績須達70分(含)以上。
2、乒乓球項目的考生體育專項考試中的“專項技術”考核指標成績須達12分(含)以上,且體育專項總分不低于65分;羽毛球項目的考生體育專項考試中的“專項技術”考核指標成績須達16分(含)以上,且體育專項總分不低于65分;網球項目的考生體育專項考試中的“專項技術”考核指標成績須達15分(含)以上,且體育專項總分不低于60分。
(二)根據考生成績分布,劃定不低于180分的文化成績錄取控制線,對具備一級運動員等級的考生,可在文化成績最低錄取控制線下降低30分錄取;對具備運動健將技術等級的考生,可在文化成績最低錄取控制線下降低50分錄取。
(三)根據各項目考生報名情況和學校建設培養需要,確定分項目招生計劃。
(四)符合報考條件,體育專項考試成績和文化考試成績達到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要求的考生,我校根據考生的文化考試成績(30%)及體育專項考試成績(70%)進行綜合評價,按分項目招生計劃擇優錄取、寧缺毋濫,各分項目計劃不予調配。
(五)錄取考生入學后,我校將按照有關規定在3個月內對其進行復查,復查合格者予以注冊,取得學籍,不合格者取消其入學資格。
(責任編輯:盧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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