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浙江財經大學高水平運動員招生簡章(2)
五、報到、測試及相關事項
1.體育專項測試:報考我校高水平運動員的考生須參加我校游泳、乒乓球項目的體育專項測試。
考生于2017年4月12日(8:30-16:30)到浙江財經大學辦理報到手續(逾期不予受理),報到時須提供報名材料原件,以進行現場確認與查驗。測試標準參照《浙江財經大學高水平運動員游泳測試項目及其標準》(見附件3)、《浙江財經大學高水平運動員乒乓球測試項目及其標準》(見附件4)。

注意:報到當天,須考生本人到我校辦理報到手續,領取準考證。考生本人須簽訂“同意接受興奮劑檢查和不使用興奮劑的承諾書”,拒不簽訂承諾書或拒絕接受興奮劑檢查的考生,視為主動放棄考試資格。
2.文化課考試:國家一級運動員及以上證書者可申請參加國家體育局統一組織的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單獨招生文化課考試,其他均須參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
單獨招生文化課考試:應于2017年3月20日至25日登錄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或中國運動員文化教育網的“高校高水平運動隊文化考試報名系統”自主報名、繳費。4月10日起,考生可在報名網站下載準考證,根據準考證上的要求,按時在高考報名所在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確定的考場參加文化課考試,考試科目包括:語文、數學、政治、英語4科,考試時間為2017年4月22日至23日。具體考試大綱將在教育部“陽光高考”信息平臺和中國運動員文化教育網公布,考試時間安排如下:

3.凡參加我校高水平運動員測試的考生須自行事先購買人身意外保險。
4.我校將網上公布考核結果,考生可通過我校本科招生網查詢。招生考試費:110元,在辦理報到手續時繳納。
六、錄取
按照教育部、浙江省教育廳及浙江省教育考試院的有關規定,我校堅持公平競爭、公開選拔的原則擇優錄取。
1.凡報考我校高水平運動員的考生,若考生所在省(市、區)統一組織高水平運動員資格測試的,須參加所在省招生部門組織的體育專項技能測試,成績合格者才能作為我校高水平運動員入圍人選。
2.我校有權要求對部分進入校測項目的考生進行興奮劑抽查檢測,檢測費用由考生本人負擔,藥檢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3.我校將按成績分類對考生進行排名,各項目具體招生人數將根據項目建設需要安排的招生計劃擇優確定擬招收高水平運動員資格名單:申請參加國家體育局統一組織的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單獨招生文化課考試的國家一級及以上運動員考生,學校將劃定文化課成績合格線,在文化課合格的前提下,以體育專項校測成績排名;國家二級運動員和未申請參加國家體育局統一組織的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單獨招生文化課考試的國家一級及以上運動員考生,以體育專項校測成績排名。經我校本科招生工作小組審核批準后,按規定報浙江省教育考試院和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核準、備案和公示。
4.根據教育部的有關規定,確認入圍我校高水平二級運動員和未申請參加國家體育局統一組織的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單獨招生文化課考試的國家一級及以上運動員須參加統一高考。高考文化成績達到所在省(市)本科第二批錄取控制線,經所在省(市)招生部門核準,我校將根據其高考成績和志愿,按照招生章程予以錄取。少數體育專項測試成績特別突出,確有培養前途的考生(人數不超過當年高水平運動員招生計劃的30%),高考文化成績達到本科第二批次錄取控制線65%,由我校提出申請,報考生所在地省(市)招生部門批準后方可錄取。
5.獲得國家一級運動員及以上證書者可申請國家體育局統一組織的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單獨招生文化課考試。文化課成績合格,按體育成績為準擇優選擇,人數控制在當年高水平運動員招生計劃的20%以內。經考生所在地省(市)招生部門核準后可免于參加全國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
6.我校將在學校招生信息網及時發布招收高水平運動員的有關通知和信息,請留意關注并配合做好有關個人信息的采集工作。凡未如期按照我校要求辦理有關事項或有關個人信息提供不準確而產生的影響錄取等問題均由考生負責。
7.錄取辦法按教育部有關普通高校招收高水平運動隊的文件執行。對于上海市、浙江省和其他合并本科批次(含合并二本、三本批次)省份的考生,二本線按照相關省份確定的高水平運動隊相關最低錄取控制參考分數線執行,具體錄取辦法按照教育部和相關省份招生規定執行。
(責任編輯:盧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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