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2017年招生工作規定(7)
2.藝術類高職(專科)批次
對省內外藝術類高職(專科)院校,按專業組分類編制招生計劃并按此順序投檔,每個專業組設6個平行志愿,對達到省統考專科專業合格線和藝術類專科文化線的考生,依據高考專科文化成績(不分文史、理工類)從高分到低分,按志愿、按招生計劃數1:1的比例向招生院校投檔,由院校擇優錄取。專科文化成績總分相同時,看單科成績。科目順序依次為語文、數學、外語、技術。即總分相同,先看語文;若語文同分,則看數學;若數學同分,則看外語;若再同分,則看技術。若技術還同分,則看專業成績。
(六)“三校生”藝術類專業錄取辦法
1.“三校生”藝術類本科錄取:按考生填報的志愿,將文化成績達到“三校生”藝術類本科文化線,取得“三校生”藝術聯考本科合格成績的考生,依據文化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生計劃數1:1的比例投檔,由高校擇優錄取。如一志愿錄取生源不足再投二志愿考生。
2.“三校生”藝術類高職(專科)錄取:按考生填報的志愿,將文化成績達到“三校生”藝術類專科文化線,取得“三校生”藝術聯考專科合格成績的考生,依據文化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生計劃數1:1的比例投檔,由高校擇優錄取。如一志愿錄取生源不足再投二志愿考生。
(七)實行梯度志愿高校二志愿錄取規則
對實行梯度志愿高校,當志愿投完但計劃未完成時,招生院校不得拒錄符合投檔條件的第二志愿(或其他志愿)考生。第二志愿(或其他志愿)錄取規則參照志愿執行。
(八)每個批次均設置征集志愿
對實行梯度志愿高校,當第二志愿仍未完成招生計劃時進行網上征集志愿;對實行平行志愿院校,原有志愿未完成招生計劃時,均設置網上征集志愿。征集志愿的錄取規則參照原有志愿執行。
八、其他
(一)全省藝術類專業統考、省內外高校藝術類專業校考、“三校生”藝術類專業聯考均屬于國家教育考試,對考試過程中被認定為違規的考生或工作人員,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處理,在考試過程中如有觸犯“刑法修正案(九)”有關條文,實施犯罪行為的,將移交司法機關處理。考生違規事實記入其高考誠信電子檔案。
(二)對在參加外省高校藝術類校考中被認定違規的我省考生,經有關招生高校或省級教育考試機構向江西省教育考試院紀檢監察工作辦公室通報情況并提供相關證明,由我省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進行處理,并將違規事實記入其高考誠信電子檔案。
(責任編輯:盧雁明)
特別說明:由于各省份高考政策等信息的不斷調整與變化,育路高考網所提供的所有考試信息僅供考生及家長參考,敬請考生及家長以權威部門公布的正式信息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