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2017年招生工作規定(6)
(四)外省高校藝術類本科專業錄取辦法
2017年在贛招生的外省高校藝術類本科專業文化錄取控制分數線(以下簡稱“外省藝術類本科文化線”)為260分。
經教育部批準的獨立設置本科藝術院校藝術類專業以及參照獨立設置本科藝術院校藝術類本科專業招生辦法執行的相關高校的有關藝術類本科專業,可自主劃定高考文化成績錄取控制分數線 ,但不得低于江西省確定的外省藝術類本科文化線,并須在錄取前報江西省教育考試院備案,同時,在錄取時通過本校招生網站向社會公布。其他高校有更高文化分數要求的須在招生章程(簡章)中說明。
1.藝術類提前本科批次外省高校錄取
(1)實行梯度志愿的外省高校藝術類本科專業錄取
將取得高校藝術類專業考試本科合格證并達到省統考專業出省資格線(藝術類特殊專業除外)或達到省統考二本A段專業合格線(指該批次認可省統考成績的高校),文化成績達到外省藝術類本科文化線,同時填報了該校志愿任何專業的所有考生檔案,一次性投到該校,由高校根據錄取規則和我省有關規定擇優錄取。如一志愿錄取生源不足再投二志愿考生。
(2)實行平行志愿的外省高校(認可省統考成績)美術與設計學類本科專業錄取
對達到省統考二本A段專業合格線和外省藝術類本科文化線的考生,依據綜合成績(保留兩位小數)從高分到低分,按志愿、按招生計劃數1:1的比例向招生高校投檔,由高校擇優錄取。綜合成績相同時,按文化成績總分(不分文史、理工類)排序,文化成績總分也相同時,看單科成績,執行我省文史類成績排位順序。綜合成績統一按文化、專業總分對等折算后,文化和專業3:7的比例計算。計算公式為:綜合成績=(文化成績×30%)+(專業成績×2.5×70%)。
參加平行志愿錄取的高校,除可在招生章程和我省編制的招生計劃專刊中對體檢提出具體明確要求外,不得另行提出文化總分、專業總分、單科成績等其他限制性錄取要求。
各高校美術與設計學類本科專業平行志愿錄取時,投檔方法遵照本規則執行。各高校招生章程中制定的錄取規則可適用于投檔后對進檔考生的錄取。
2.藝術類二本B段外省高校梯度志愿錄取
將達到省統考二本B段專業合格線(指該批次認可省統考成績的高校)或取得高校藝術類專業考試本科合格證并達到省統考專業出省資格線(藝術類特殊專業除外),文化成績達到外省藝術類本科文化線,同時填報了該校志愿所有專業的全部考生檔案,一次性投到該校,由高校根據錄取規則和我省有關規定擇優錄取。如一志愿錄取生源不足再投二志愿考生。沒有明確錄取規則的高校,原則上應采用我省藝術類二本B段高校的錄取規則(依據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錄取)。
(五)省內外高校藝術類高職(專科)專業錄取辦法
省內外高校藝術類專科文化錄取控制分數線(簡稱“藝術類專科文化線”),按我省確定的高職(專科)批次普通文理文化錄取控制分數線的70%劃定。
1.藝術類提前批高職(專科)梯度志愿錄取
(1)省內高職(專科)錄取:對達到省統考專科專業合格線和藝術類專科文化線的考生,依據文化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志愿、按招生計劃數1:1的比例、按專業組投檔順序投檔,由院校擇優錄取。先投一志愿,如一志愿錄取生源不足再投二志愿考生。
(2)外省高職(專科)錄取:將取得藝術類校考專科合格證,達到省統考該專業專科合格線(特殊專業除外),文化成績達到藝術類專科文化線,同時填報了院校志愿所有專業的全部考生檔案,一次性投檔,由院校根據已公布的錄取規則和我省有關規定擇優錄取。如一志愿錄取生源不足再投二志愿考生。凡未公布錄取規則的院校,須遵循我省高職(專科)錄取規則,按照考生文化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錄取。
(責任編輯:盧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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