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科技大學2017年藝考本科招生簡章(2)
第四章 錄取
第十條 學校招生計劃及錄取結果將及時通過校園網等規定途徑公布并按時報送到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
第十一條 各專業具體招生計劃及錄取結果以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為準。
第十二條 外語語種要求:藝術類專業外語語種不限;同等情況下優先錄取統考外語語種為英語的考生。
第十三條 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四條 身體健康狀況要求:體檢標準按教育部等有關部門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
第十五條 按教育部要求,學校采取計算機遠程網上錄取方式開展錄取工作,實行“招生學校負責、省級招辦監督”的錄取體制,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以高考成績為依據,德智體美全面衡量,參考綜合素質評價,擇優錄取。
第十六條 招生專業范圍
藝術類招生專業范圍:2017年藝術類招生專業包括美術類專業及音樂類專業。
美術類專業包括動畫、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公共藝術、產品設計、服裝與服飾設計、繪畫、視覺傳播設計與制作(專科)、產品藝術設計(?)、影視動畫(?);音樂類專業包括音樂表演(說明:聲樂方向)、音樂表演(說明:鋼琴方向)、音樂表演(說明:器樂方向)。
美術類專業在山東省外只招收藝術文考生,在山東省部分專業招收藝術文和藝術理考生,音樂類專業只招收藝術文考生,具體招生專業及招生計劃以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為準。
第十七條 藝術類專業招生考試科目及要求:
1、美術類專業
(1)使用統考成績的招生省份:考試科目及要求按照相應省份統考相關要求執行。
(2)使用?汲煽兊恼猩》荩好佬g類?紝I的考試科目為素描、色彩兩科,考生必須在當地省份參加藝術類專業統考且取得藝術類本科合格證方可報名參加校考,否則?汲煽儫o效。
2、音樂類專業
2017年我校音樂類專業僅面向山東招生,考試科目包含演奏(唱)兩首作品、視唱、模唱考試,各測試科目成績按照一定比例加權后計算總成績。
第十八條 藝術類錄取規則:
1、使用省統考成績的藝術專業錄取原則:在投檔的考生中,按照省統考專業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專業課成績相同的,文化課成績高者優先錄取。
2、使用校考成績的藝術專業錄取原則:在投檔的考生中,按照?紝I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專業課成績相同的,文化課成績高者優先錄取。
3、對于文理兼招的藝術類專業,該專業錄取時根據錄取原則按文、理科招生計劃分別排序錄取。
第十九條 考生在錄取時及入學后均要按省教育廳規定進行資格審查。凡被檢查出有不符合錄取規定的疾病的考生,以及存在舞弊行為的考生,均按相關規定進行處理。體檢標準參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
(責任編輯:盧雁明)
特別說明:由于各省份高考政策等信息的不斷調整與變化,育路高考網所提供的所有考試信息僅供考生及家長參考,敬請考生及家長以權威部門公布的正式信息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