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二歷史:香港回歸的歷史背景
香港回歸的歷史背景:
起因:
英國對香港的殖民統治源于第一次鴉片戰爭,當時清朝戰敗后于1842年簽訂的《南京條約》,將香港島及鴨脷洲割讓給英國。1860年,清朝再于第二次鴉片戰爭被英法聯軍打敗,簽訂《北京條約》將九龍半島界限街以南及昂船洲割讓交由英國管治。1898年,清朝與英國簽訂《展拓香港界址專條》,租借新界(包括新界、新九龍及離島地區)99年,至1997年6月30日期滿。
這三份條約決定了今天香港區域的范圍,三份條約正本典藏于臺北國立故宮博物院。
經過:
1982年起,英國政府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開始就香港前途問題談判。
雖然《南京條約》與《北京條約》皆指香港島及鴨脷洲與界限街以南的九龍及昂船洲永久割予英國,中華人民共和國拒絕承認《展拓香港界址專條》等所有相關不平等條約,只承認香港受英國管理,而非英國屬地,并要求英國將香港島和九龍連同新界一并交還。鑒于香港島、九龍少有平地,水、食物等物資多由新界或中國大陸供應,難以自給自足,而香港整體也沒有因三條條約而特別分開發展,英國政府決定將香港的主權移交給中國,但同時極力爭取維持英國在香港的利益。
最后中英雙方最終在1984年12月19日簽訂了《中英聯合聲明》,決定了1997年7月1日起,中國成立香港特別行政區,開始對香港島、界限街以南的九龍半島、新界等土地行使主權和治權。
(責任編輯:楊旭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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