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2017年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招生簡章(2)
3.舞蹈類專業聯考。
⑴考試科目和分值(滿分為200分)。專項(150分)、即興舞蹈(30分)、節奏(20分)。
⑵考生報考以下對舞蹈專項技能有專業考核要求且符合教育部藝術類專業設置規定的專業均應參加舞蹈類專業聯考。
本科專業:舞蹈學、舞蹈編導、舞蹈表演。
專科專業:舞蹈表演、舞蹈編導。
4.專業考試安排
⑴繳費辦法
2016年12月16日至19日,考生憑《報考證》上14位考生號和身份證號通過“河北建行—繳費平臺”,“河北師范大學招生考試”欄目,網上繳納專業考試費(美術100元,音樂、舞蹈200元),逾期未繳費考生視為自動放棄專業考試。
⑵下載《準考證》
美術類考生2016年12月21日至23日,音樂類、舞蹈類考生2017年1月3日至6日,登錄河北師范大學招生信息網(網址:http://zsjy.hebtu.edu.cn/zsw/)“通知公告”欄目下載本人《準考證》。
⑶考試時間、地點
美術類:2016年12月24日上午色彩,下午速寫和素描。考生持《報考證》、《準考證》和《身份證》,按《準考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專業考試。
音樂類、舞蹈類:2017年1月7日音樂類考生進行樂理、聽音考試,音樂類考生的其他考試項目和舞蹈類考生所有考試項目的考試時間、地點及考試要求詳見《準考證》。
⑷河北師范大學咨詢電話0311-80786666。
(二)校考
1.獨立設置的本科藝術院校和本科一、二批次高校(民辦院校和獨立學院除外,下同)的藝術類本科專業,聯考未涉及的藝術類本、專科專業,經我省教育考試院批準后,可組織校考。其中我省聯考涉及到的藝術類專業,招生院校須在我省專業聯考合格(美術類本科專業須我省美術類專業聯考本科合格)的考生范圍內組織校考。
2.對于可授予藝術學學士學位的藝術教育、服裝設計與工程、風景園林、文化產業管理等4個非藝術學門類專業,招生院校若有專業要求,由招生院校單獨組織校考,我省不統一組織此類專業聯考。
3.對于我省聯考類別涉及到的藝術類專業,如學校有特殊選拔要求,不需要我省相應類別專業聯考合格直接使用校考成績的,須經省教育考試院批準同意后方可向社會公布。
4.經批準在河北省設立校考點的院校,其專業考試統一安排在石家莊信息工程職業學院進行。按教育部規定,考試時間從2017年2月1日開始。
5.如果考生報考的院校(專業)在河北省設點進行專業考試,則考生只有在河北考點參加考試的成績有效,對在其他考點參加考試的成績不予承認。
6.招生院校組織校考的專業,其考試時間、地點,由招生院校負責公布,考生可直接向招生院校咨詢。
(責任編輯:盧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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