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報名辦法(3)
7.考生要嚴格遵守誠信考試原則,真實、準確填報本人各項報考信息,并認真細致核對確認。對因本人填報失誤而造成遺留問題的,由考生本人負責。偽造證件、證明、檔案及其他材料獲得考試資格、加分資格和考試成績的,嚴格按國家有關規定處理。
各級招生考試機構須認真履行考生報名資格審查工作職責,根據報名條件,嚴格審查考生報名資格,并指導考生認真核實本人所填報的姓名、戶籍、身份證號碼等各項報名信息,確保準確無誤。
三、其他事項
(一)往屆生(含未參加新課改的考生)思想品德考核按2017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實施意見規定執行。
(二)考生體檢按《浙江省教育考試院辦公室 浙江省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做好2017年全省普通高校招生體檢工作的通知》執行。
(三)填報藝術、體育類專業必須取得相應的專業考試合格成績;藝術類專業與體育類專業不能兼報;藝術與體育專業考生可以兼報普通類專業。
(四)外語及選考科目成績原則上由計算機自動選擇考生所考成績中的最高分成績,若考生有特殊要求而不選最高分的,須在報名信息現場確認時提交書面申請,并說明擬選擇考試成績的考次號。
(五)擬報考有英語面試要求的院校(專業)的考生,可自主報名參加英語面試,面試具體組織辦法另行發文。
免英語聽力測試的考生,其成績折算辦法按教育部學生司《關于聽力殘疾考生參加普通高校和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免外語聽力測試的通知》(教學司〔2002〕30號)的規定執行。
(六)政策加分(含體育項目加分)按《2017年浙江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實施意見》(另發)及《浙江省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浙江省教育廳 浙江省民族宗教事務委員會 浙江省公安廳 浙江省體育局 浙江省科學技術協會 關于貫徹國家高考加分政策的意見》(浙高招委[2015]2號)執行,實行部門審核負責制,并須經考生所在中學、基層教育行政部門和省教育考試網多級公示。
(七)提前畢業的非高三年級學生,按5月10日前高中學校提交的該生《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綜合素質評價基本信息表》確認報考資格。
(責任編輯:盧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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