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報名辦法(2)
3. 報考藝術類專業的藝術類考生,除文化科目考試外,還須參加專業考試。專業考試包括省統一組織的專業考試(以下簡稱“省統考”)和學校組織的專業考試(以下簡稱“校考”)兩種形式。省統考仍按往年辦法分為8類,即:美術類、音樂類、舞蹈類、影視表演類、時裝表演類、播音主持類、編導類、攝制類。其中,報考美術類專業校考(專業考試科目含素描、速寫、色彩其中兩個及以上科目)的考生,均須參加美術類專業省統考且成績合格,否則專業校考成績無效。報考藝術類專業的考生網上報名時,須在“參加藝術、體育術科考試”欄目中選擇相應的考試選項(藝術術科可多選)。勾選了“統考美術”、“統考音樂”的考生,視同已辦理美術、音樂的專業省統考網上報名。美術類專業省統考考生均在高考報考點所屬的設區市參加專業考試。報考舞蹈、時裝表演、影視表演、播音主持、編導、攝制類專業省統考和各專業校考的考生,還須按有關報考簡章(各類專業省統考詳見浙江教育考試網www.zjzs.net,各專業校考請向相關高校咨詢)規定,持本人身份證和報考證另行辦理報考手續。
4. 報考體育類專業、體育專業特招生的體育類考生,除參加文化科目考試外,還須參加相應的體育術科考試和全省特招生專項測試。報考本省地方屬高校高水平運動隊的考生,還須參加我省統一組織的高水平運動隊專項測試。報考體育專業和體育特招生的考生須在報名信息表“參加藝術、體育術科考試”欄中選擇“統考體育”,報考體育特招生和本省地方屬高校高水平運動隊的考生,須在“參加特招生、高水平運動隊專項測試”欄目選擇“是”,并按要求錄入體育術科考試和相關專項測試的信息。
5.申報政策加分、體育項目加分的考生和申請提供考試便利的殘疾考生,在完成報名信息錄入后,須在報名頁面下方的對應欄中填報相關信息,提出相關申請。其中申請體育項目加分的考生,須按規定參加全省體育項目加分統一認定測試。
6. 殘疾考生申請提供考試便利的具體辦法按《浙江省教育廳辦公室浙江省殘疾人聯合會辦公室關于轉發<殘疾人參加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管理規定(暫行)>的通知》(浙教辦考〔2015〕84號)執行。
(三)報名信息現場確認
1.所有已按規定完成網上報名的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內到所選擇的現場確認點進行現場確認,辦理報名資格審查、繳費、攝像、采集指紋和信息復核、確認等手續,未辦理現場確認的考生,網上報名信息無效。
2.現場確認地點:
(1)我省戶籍人員:原則上在考生戶籍所在地。若確需在本省異地(非戶籍所在地)辦理確認手續和參加考試的,須事先征得確認地招生考試機構的同意。報考公安院校、軍隊院校等有政審要求的院校、專業的考生,只能在戶籍所在地的確認點辦理現場確認手續。
(2)隨遷子女:須在畢業前學籍所在地的確認點辦理現場確認手續。
3.報名信息現場確認時,考生須持本人身份證、畢業證等有關證件。
申報政策加分(含體育項目加分)的考生,須在現場確認時上交項目證書原件與兩份復印件。
隨遷子女還須同時交驗《外省籍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浙高中學習經歷和學籍審核表》(附件5),該表經核驗后,由現場確認點所在地招生考試機構留存。
4. 考生須按規定繳納其所報名參加的各考試項目的費用。
5.體育術科考試、體育專業特招生和本省地方屬高校高水平運動隊專項測試的《專項測試準考證》在測試前一周內向考生發放。
6.考生在報名信息現場確認點所在地參加考試。
(責任編輯:盧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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