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實施辦法(試行)(2)
四、考試成績的呈現與使用
1.考試成績呈現
合格性考試成績按人數所占比例依次由高到低分為A、B、C、D、E五個等級,A等級15%,B等級30%,C等級30%,D、E等級共25%。其中E等級為不合格,原則上比例不超過5%。經批準設立的內地民族班學生合格性考試成績單獨劃定。
選考科目考試成績分為5個等級,位次由高到低為A、B、C、D、E,各等級人數所占比例依次為:A等級15%、B等級30%、C等級30%、D、E等級共25%。合格性考試達到D及以上等級方可獲得相應選考科目考試賦等資格。
2.考試成績使用
(1)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合格,作為普通高中學生畢業以及高中同等學力認定的主要依據。
(2)學業水平考試結果將作為高中教學質量監測的重要參考依據。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加強對考試結果的研究與分析,做好教學反饋與指導,不斷提高教學質量。
(3)學生學業水平考試所有科目成績提供給招生高校使用。選考科目考試成績轉換為相應分值后計入高校招生錄取總成績,作為高校招生錄取的依據之一。
3.成績認定
合格性考試成績長期有效,學生如參加相同科目多次考試,以較高一次成績為準。選考科目考試成績當年有效。
由外省轉入我省的普通高中學生,須由轉出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出具學業水平考試成績證明,方可予以認定。
省外轉入的學生、往屆生和社會人員參加高考,須參加我省組織的選考科目考試。
五、組織保障
1.加強組織領導。實施學業水平考試是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重大舉措,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高度重視,加強領導,明確職責,分工協作,密切配合,建立統一高效的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工作運行機制。省教育廳負責全省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的統籌協調和組織實施工作,指導各地開展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具體實施。各地要加大宣傳力度,爭取社會各界的理解和支持,確保考試工作順利進行。
2.確保命題質量。省教育廳成立省考試命題委員會,完善命題工作協調機制,建立由高等教育、基礎教育專家組成的命題專家庫,加強命題隊伍建設,強化命題人員培訓,確保命題質量。同時開展試卷評估和分析,切實提高命題的科學化和專業化水平。
3.嚴格考試管理。按照國家教育考試的標準和要求,統一設置考點、考場,規范考場布置、實施程序等。加強安全保密工作,建立健全誠信機制,嚴肅考風考紀,建立健全考試安全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度。對考試作弊等違規行為,嚴格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等有關規定處理。加強閱卷隊伍管理,搞好培訓,統一閱卷(考核)程序、標準和方式,確保評分準確。加強對評卷工作的檢查、監督和指導,提高評卷質量和公信度,維護考試信度。
4.強化教學管理。各地、各普通高中學校要嚴格落實普通高中課程方案,合理安排教學進度,開齊開足綜合實踐活動、技術、藝術(或音樂、美術)、體育等課程。各地要加強校長和教師培訓,轉變人才培養觀念,創新人才培養模式,提高教學管理能力。加強設施設備、師資配備等方面的條件保障,滿足教學需要。學校要調整教學組織方式,合理編班,落實走班教學,滿足學生選課需求。要加強對學生生涯規劃指導,幫助學生樹立主動發展的觀念,引導學生將學校學習與未來職業和生活相聯系,激發學生的自主意識,樹立正確的人生觀、價值觀和發展觀,提高學生的社會適應能力。
六、其他
1.本辦法從2018年秋季入學的普通高中一年級學生開始實施。
2.普通高中2017級及之前的在校生仍按原辦法參加考試。因休學、留級等原因轉入2018級的學生,其已獲得的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有效。
3. 高中階段其他學校在校生和社會人員參加學業水平考試,在5年內全部達到合格要求者,由省教育廳頒發學業水平考試合格證書,并作為普通高中同等學力證明。
(責任編輯:盧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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