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快速擇校

政策解讀
五、考試
(一)初試
初試時間:2016年2月28日
初試地點:南京大學仙林校區
初試科目:文學基礎(100分)、文學創作(100分)
(二)復試
初試合格者方可參加復試,復試資格名單于2016年3月9日在南京大學本科招生網上公布。3月9-12日網上復試繳費。
復試時間:2016年3月13日(12日下午報到)
復試地點:南京大學仙林校區
復試科目:小劇本創作(100分)、綜合能力面試(100分)
六、資格認定及錄取規則
我校根據初試和復試總分排序,由高分到低分順序認定專業校考合格考生,按招生計劃數1:4的比例發放《南京大學藝術類專業校考合格證》。
若專業校考合格考生所在省份藝術類統考涉及該專業,則考生必須參加省統考并取得合格成績,否則校考成績無效。
錄取規則:專業校考合格考生,在高考文化課成績達到生源所在省份普通類本一批次最低控制分數線基礎上,按高考語文、數學、英語三門總分(不含附加分)50%與南京大學專業校考成績50%的比例折合成總成績排序,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錄取,寧缺毋濫。總成績計算公式如下:
總成績=高考成績(語數外)/高考滿分(語數外)*50+校考成績/校考滿分*50
對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按照近三年文理一本線平均值(取整數)計算。
紀檢監督
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將全程監督選拔過程并接受社會投訴。對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立即取消其相應資格,并報考生所在地省級招生主管部門。
其他
南京大學未委托任何機構或個人代理藝術類招生事宜,請不要相信任何中介信息。
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南京大學戲劇影視文學藝術類專業學生入學后不得轉入非藝術類專業學習。
本簡章由南京大學普通本科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責任編輯:盧雁明)
特別說明:由于各省份高考政策等信息的不斷調整與變化,育路高考網所提供的所有考試信息僅供考生及家長參考,敬請考生及家長以權威部門公布的正式信息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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