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海南高考報名辦法及要求公布(2)
(3)“省外借讀生”還應填寫本人在我省小學或初中的就讀情況。
(4)“異地高考”考生還應填寫本人在我省小學或初中就讀情況,法定監護人在我省居住、工作及繳納社保情況。
6.報考體育運動訓練和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非英語專業、職教師資專業等提前單獨招生考試的考生,也必須在報名期間按照報名辦法和要求參加高考報名。
7.考生須在4月1日至28日期間,登錄省考試局網站查詢本人報名資格的審查結果。
考生報名需提交的材料
1.所有考生均需提交如下材料:
(1)本人和法定監護人的居民戶口簿原件、復印件。
“引進優秀人才子女”、“駐瓊部隊現役軍人子女”或僅可報考本科三批和高職專科學校的本省戶籍考生,可不提交法定監護人的居民戶口簿原件、復印件。
考生本人與其法定監護人的“常住人口登記卡”不在同一居民戶口簿上的,需提交法定監護人戶籍所在地居(村)委會出具并經公安派出所或辦證中心確認的證明兩者關系及說明“常住人口登記卡”不在同一居民戶口簿上原因的證明書。
外國僑民提交《外國人居留證》或《外僑居留證》和本人護照。
考生的法定監護人屬養父母的,需提交縣級以上民政部門出具的《收養證》或人民法院變更監護人的裁決書的原件、復印件。
(2)本人和法定監護人的身份證原件、復印件。
本人的法定監護人屬駐瓊部隊現役軍人的可提交軍官證、警官證、士官證、文職干部證等有效證件的原件、復印件。
僅可報考本科三批和高職(專科)學校的本省戶籍考生,可不提交法定監護人的居民身份證原件、復印件。
考生的姓名、身份證號碼與參加基礎會考時填報的信息不一致的,需提交所在戶籍管理部門出具的更改姓名和更改身份證號碼的證明。
(3)本人的中等教育畢業證書原件、復印件。
尚未領到畢業證書的應屆考生,提交所在學校出具的畢業證明。其中,本省中等教育學校的應屆考生由畢業學校向所屬市縣招生辦出具有學校校長、年級長、班主任簽名確認并加蓋公章的畢業生名冊。
(4)《2016年海南省普通高考報名材料清單及誠信承諾書》。
(責任編輯:盧雁明)
特別說明:由于各省份高考政策等信息的不斷調整與變化,育路高考網所提供的所有考試信息僅供考生及家長參考,敬請考生及家長以權威部門公布的正式信息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