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2014高考政策四變:異地高考須滿足"3個6"(3)
六個關口審查報考資格
我省2014年外省籍務工人員隨遷子女高考報名資格的審查和公示,實行“按部門、分項目”和“誰主管、誰審查,誰確認、誰負責”的工作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的審查、確認辦法。
1、市縣教育行政部門負責受理考生提交的報名材料,并審查考生的學歷和學籍,確認考生的報考資格和不受報考批次限制的資格。
根據報名條件審查考生和法定監護人的戶籍、考生的學籍和學歷材料以及有關部門的審查意見,對考生的報名資格做出“同意報考”和“同意報考,但不能報考本科第一批和本科第二批的院校”、“同意報考,但只能報考本省的高職專科學校”、“同意報考,但需待審不限報”、“不同意報考”的審查結論。并分類列名冊報經市縣教育局分管招生的負責人審批后,由市縣招生辦主任在報名系統上做出審查意見。
對于“同意報考,但不能報考本科第一批和本科第二批的院校”“同意報考,但只能報考本省的高職?茖W校”、“不同意報考”的考生,市縣招生辦應通過書面或者其他方式通知考生本人確認。對經過審核“同意報考”的考生,要通知考生在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體檢。
2、市縣公安部門負責審查、確認考生以及法定監護人的戶籍、居住證或暫住證等內容。
3、各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負責審查本地區考生法定監護人參加社會保險情況。
4、省教育廳負責對各市縣教育部門審查考生學歷、學籍方面的指導和監督。
5、省考試局在明年3月5日之前將各市縣招生辦上送的各類材料匯總、整理、分類之后,分送省有關部門審查。有關部門于明年3月30日前完成審查確認工作,將審查結果打印、簽名(審查工作的責任人)、蓋章后移交給省考試局。省考試局在明年4月1日后在網上分批公示各部門的審查結果信息,公示結束后,將考生的不限報信息加載到考生的電子檔案。
6、在省考試局網站公示的內容:考生姓名、畢業學校、民族、法定監護人姓名、審查部門責任人和審查部門的舉報電話。報名資格的公示時間為10個工作日,在公示期間,各有關單位要安排專人值班,受理考生以及其他人員的舉報。
(責任編輯:盧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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