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2014高考政策四變:異地高考須滿足"3個6"
變化一
外省籍隨遷子女可在海南高考
滿足“3個6”,報考高校不受限制
今天公布的《2014年海南省普通高等學校考試招生報名工作實施辦法》顯示,從2014年起我省正式實施外省籍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我省接受義務教育后在我省報名參加高考(“異地高考”)的政策。“異地高考”考生報名按照已印發的《2014年海南省外省籍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我省參加高考的實施辦法》執行。“異地高考”考生報名時間與本省戶籍考生同時進行,考生在所就讀高中畢業學校的市縣招生辦報名。各市縣教育、公安和社保部門將按照《實施辦法》分別對考生及法定監護人有關學籍、居住、就業和在我省繳交社保情況進行審查。
門檻
報名設高中低三個級別門檻
外省籍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我省參加高考報名條件如下:
(1)符合以下條件的外省籍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可以在我省報名參加高考,不受報考批次的限制——本人及其法定監護人在我省有合法穩定的住所(含租賃)并連續居住滿6年;本人初一到高三年級在我省學校有學籍并連續在我省就讀6年,同時在我省普通高中學校畢業;其法定監護人在我省有合法穩定的職業,并按規定參加我省從業人員各項社會保險(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從業人員基本養老和基本醫療兩項社會保險)滿6年。
(2)符合以下條件的外省籍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可以在我省報名參加高考,但只能報考本科第三批及高職專科學校——本人及其法定監護人在我省有合法穩定的住所(含租賃)并連續居住3年以上(含3年)不滿6年;本人初中階段在我省學校就讀并畢業,參加我省中等學校招生考試取得我省高級中等教育學籍并連續在我省就讀滿3年,同時在我省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其法定監護人在我省有合法穩定的職業,并按規定參加我省從業人員各項社會保險(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從業人員基本養老和基本醫療兩項社會保險)3年以上(含3年)不滿6年。
(3)符合以下條件的外省籍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可以在我省報名參加高考,但只能報考本省的高職專科學校——本人及其法定監護人在我省有合法穩定的住所(含租賃),本人在我省有高級中等教育就讀經歷,并取得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證書,其法定監護人在我省有合法穩定的職業。
(責任編輯:盧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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