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2013年高考錄取體制和投檔規則
2013年北京高考錄取工作由北京教育考試院高等學校招生辦公室組織在京招生院校分批次進行。參加不同批次錄取的院校,分別執行不同批次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
(一)錄取體制
錄取新生要認真貫徹德、智、體、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根據教育部相關規定,不同類型的高等學校采取不同的錄取體制。
本科提前批中的藝術類專業、軍事院校、武警部隊院校、招收國防生的院校(專業)、公安類院校(專業)和專科提前批中藝術類高職專業的錄取實行“學校負責制”,即:招生學校根據有關規定在本校控制分數線以上可以按考生志愿確定調閱考生檔案數,錄取與否由學校決定,遺留問題由學校負責處理。
本科提前批其他院校、本科一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專科普通批和專科提前批中非藝術類高職專業的錄取實行“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錄取體制。即:在同批最低控制分數線以上,由招生學校確定具體調檔比例,一般在學校招生計劃數的120%以內(平行志愿投檔時各學校的調檔比例統一為100%),錄取考生與否及所錄取專業由學校決定,并負責對未錄取考生的解釋及其他遺留問題的處理。高等學校要妥善處理好考生志愿與分數之間的關系。招生學校不得拒收符合本校錄取條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對非第一志愿考生的錄取要求,由學校確定,遺留問題由學校負責處理;當考生德智體美、高考總成績及相關科目成績大體相當時,招生學校不得退掉第一志愿考生而要求錄取非第一志愿考生。市招生考試委員會辦公室實行必要的監督和服務。
各招生學校要結合網上遠程錄取的特點,嚴格按照教育部的有關要求和錄取體制規定,做好錄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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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盧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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