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2013高考方案出爐 本科滿分600高職450(2)
三、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以下簡稱“全國統考”)報名和志愿填報
(一)報名
凡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于做好2013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報名工作的通知》(滬教委學〔2012〕67號)中報名條件的考生均可報名。按教育部規定,考生在申請報名時,須簽定誠信承諾書,承諾本人所提供的報名材料、信息及有關證明材料客觀、真實,承諾參加招生考試時遵守招生考試管理的規定,服從招生考試機構和高等學校的管理。
(二)志愿填報
2013年零志愿(北京大學、清華大學),提前批次(含軍事、公安專科院校)、一本批次、二本批次、高職(專科)批次按2012年志愿填報方式進行填報。
根據《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于做好2012年本市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相關工作的通知》(滬教委學〔2011〕99號),2013年藝術類本科專業,社會體育、體育教育、休閑體育本科專業,仍將分為兩個批次:第一批次為教育部在本市獨立設置和參照獨立設置的本科藝術院校、在本市有一本批次招生計劃的院校和具有市級藝術類、體育類重點專業的院校;其他院校被列為第二批次。外省市來滬招生院校參照此標準執行。
藝術類專科專業,社會體育、體育教育、休閑體育專科專業按往年志愿填報方式進行填報。
(三)考生志愿填報時間
第一次填報:考前填報——本科志愿(含軍事、公安類專科)填報時間為5月上中旬。
第二次填報:考后填報——高職(專科)志愿(除公安、軍事類專科外)填報時間為7月下旬(本科專業錄取工作結束后)。
四、全國統考考試與考務
(一)考試的類別與科目
1.表中科目設置的“3”,指語文、數學、外語等3門文化基礎課科目。其中,外語設有聽力考試,成績計入總分;數學分文史類試卷和理工農醫類試卷。
2.表中科目設置的“1”,指相關課程科目,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及生命科學等6門課程中的1門。文科考生可在政治、歷史及地理中任選1門;理科考生可在物理、化學及生命科學中任選1門。
為了有助于高校公平錄取,2013年仍沿用往年方法進行分值調整,即在考試評分后,按文、理兩類分別對相關課程科目的成績進行調整,并以調整分計算“3+1”的總分。
3.凡在本市報考普通高校本科的考生,須參加“3+1”的統一考試。“3+1”的總分滿分為600分,其中語文、數學、外語和相關課程科目滿分均為150分。僅報考高職(專科)的考生,只需參加“3”的統一考試。“3”的總分滿分為450分,其中語文、數學和外語科目的滿分均為1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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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王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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