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甘肅省高校招生音樂類專業統一考試大綱(2)
(二)器樂
器樂主科考試為面試,分鍵盤樂器和非鍵盤樂器,鍵盤樂器類的考生須演奏練習曲一首、復調樂曲一首、獨奏曲一首(中外不限),非鍵盤樂器類的考生須演奏練習曲一首、樂曲兩首(中外不限)。每位考生考試限時約8分鐘左右,由于考試時間的限制,考試過程中主考有權要求考生從樂曲的某處開始或結束。
(三)理論作曲
1、理論作曲考試為筆試,考試時間180分鐘。
2、考試內容包括:
(1)和聲寫作:為指定的聲部(高聲部或低聲部)配置四部和聲,寫作包括三和弦、七和弦、原位和弦、轉位和弦以及離調和一級關系調轉調等。
(2)歌曲寫作:以指定的樂句為主題,依照規定的曲式結構,為所給歌詞創作一首完整的歌曲。
(3)織體寫作:按規定的音樂主題、規定的體裁類型創作一首小型樂曲,包括鋼琴獨奏、弦樂四重奏、混聲四部合唱等,曲式結構不小于單三部曲式。
(4)鋼琴演奏:演奏練習曲一首(程度不低于車爾尼740練習曲);樂曲一首(程度約相當于業余十級水平)。
3、相關參考書目:《和聲學教程》,斯波索賓等著,人民音樂出版社。
《作曲基礎教程》,楊青著,高等教育出版社。
《歌曲寫作教程》,陳國權著,人民音樂出版社。
《曲式分析基礎教程》,高為杰、陳丹布著,高等教育出版社。
(四)音樂聽覺
1、音樂聽覺考試為筆試,采用錄音播放聽記方式,考試時間約40分鐘。
2、考試內容:
(1)音組(三到五個音為一組,含各種變化音);
(2)音程(含各種音程);
(3)和弦(包括三和弦、七和弦及其轉位形式);
(4)節奏(長度為四到十二小節左右,一般為二拍或三拍);
(5)旋律(長度為四到十二小節左右,一般在兩個升降號以內的調性范圍內)。
3、所聽記的音高范圍一般為小字組a至小字三組c之間。
4、每項內容彈奏前均用鋼琴音色給出國際標準音高,聽記內容彈奏三遍,特殊題目可彈奏四到五遍。
5、節奏聽記前使用鋼琴音色給出標準速度,后在a音上彈奏所要記錄的節奏型。記錄可采用五線譜音符標記法,也可采用“x”符號進行標記。
6、所有具有固定音高的考試內容,均采用五線譜方式記錄,使用簡譜記錄將適量扣分。
7、旋律聽記前使用鋼琴音色給出速律和標準音高。
(五)基本樂理
1、基本樂理考試為閉卷筆試,考試時間60分鐘。
2、考試內容包括“音及音高”、“音律”、“記譜法”、“調式”、“五聲調式”、“七聲調式”、“大小調式”、“調式(調性)分析”、“音程”、“和弦”、“節奏節拍”、“速度力度及其標記”、“轉調與轉調分析”、“調式變音與半音階”、“移調”、“各種裝飾音”、“音樂術語”等。
3、主要參考書目:《音樂理論基礎》,李重光編,人民音樂出版社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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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王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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