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異地高考方案報考條件
12月31日,《云南省教育廳 云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云南省公安廳 云南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于做好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后在云南參加升學考試工作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經云南省人民政府批準同意向社會公布,并將從2013年起實施。
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流入地的初中畢業和高中畢業兩個階段的各類升學考試要求,包括參加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普通高中錄取、中職學校錄取、高考及高校錄取等環節的報考條件。
1參加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條件
只要隨遷子女在流入地接受九年義務教育,期間都可以參加當地的初中學生學業水平考試。
2 參加普通高中錄取條件
隨遷子女在流入地完整接受完初中教育,且取得連續三年學籍(七、八、九年級),可在流入地有條件地參加高中階段學校錄取。若未在流入地完整接受初中三年教育,只能回戶籍所在地參加普通高中學校錄取。具體實施辦法由各州市教育局結合實際自行制定。
3 就讀中職學校條件
凡具有初中以上學歷或同等學力的隨遷子女均可在流入地進入中等職業學校(職高、中專、技校)學習。
4 參加高考及錄取條件
考生戶籍和父(母)親的戶籍都在云南,本人具有在云南高中三年學籍且就讀時間滿三年;考生戶籍在云南,本人具有在云南初中、高中六年學籍,考生父(母)親戶籍不在云南但在云南具有六年合法穩定職業、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和社保繳費記錄。如果兩個條件滿足1個就能參加無障礙高考及錄取。
5 報考三本或專科條件
在云南就讀但戶籍未遷入云南的隨遷子女。
6 報考省屬高職專科條件
在云南省有完整中等職業教育學籍但戶籍未遷入云南的畢業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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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王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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