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引進人才”子女異地高考不受戶籍限制
廣西出臺《關于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和外省戶籍、學籍遷入人員在廣西參加升學考試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就外來務工人員接受義務教育后的隨遷子女和外省戶籍、學籍遷入人員(以下簡稱外來人員)參加升學考試(包括中考和普通高考,下同)工作提出明確規定,該規定從2013年10月1日起正式實施。
外地戶籍的中職畢業生,在廣西參加高考也分兩種情況:在廣西初中學校就讀三年,取得廣西初中畢業證書,具有廣西三年制中等職業教育完整的學籍,并在廣西中等職業學校接受全日制中等職業學歷教育,其父母其中一方(或法定監護人)在廣西流入地具有合法穩定職業、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3年以上,可不受戶籍限制;具有廣西三年制中等職業教育完整的學籍,并在廣西中等職業學校接受全日制中等職業學歷教育,在廣西年度普通高考報名截止之前將戶籍遷入廣西,其父母其中一方(或法定監護人)在廣西流入地具有合法穩定職業、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3年以上,可在廣西參加普通高考。
此外,還有幾種情況下,外來人員可受部分限制或不受限制在廣西參加普通高考:其父母其中一方(或法定監護人)具有廣西有效期內的經廣西地級市(含)以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審核、公安部門頒發的《廣西壯族自治區居住證》(即人才居住證),具有廣西高中階段學籍,并取得廣西高中畢業證書,不受戶籍限制;原戶籍在廣西(以出生后首次戶籍登記為準),或出生在廣西后戶籍遷出又遷回廣西,高考報名時戶籍在廣西的人員,不受學籍限制;外來人員隨父親或母親軍轉安置、工作調動(指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人員工作調動)等遷入廣西的,不受學籍、戶籍條件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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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韓志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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