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小計劃"高考招生騙局曝光 考生家長須注意(5)
“中間人”馬某超已被警方通緝
在向北京郵電大學和自動化學院討說法的同時,家長們也開始尋求其他解決辦法。一些家長在交錢時,讓“中間人”馬某超寫下了字據(jù)——這成為他們尋求司法途徑的證據(jù)之一。
啟鳴給記者看了一份馬某超給他寫下的“收款憑證暨所收款項用途擔保”。該字據(jù)載明,馬某超收到啟鳴現(xiàn)金19萬元,用于啟鳴就讀北京郵電大學普通高等教育營銷專業(yè)所需。
“并鄭重承諾擔保:若在2011年12月10號前在國家教育部和山東省教育廳大學生檔案中查不到啟鳴與正式普通高等教育學員相同的學籍,本人馬某超將無條件把所收到的19萬元人民幣退還給啟鳴。”
該字據(jù)還有一條承諾:啟鳴畢業(yè)時所領受的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及派遣證與普通高等教育完全一樣,否則,馬某超將賠償啟鳴相應的經(jīng)濟損失。
李女士與馬某超之間則直接訂立了一份協(xié)議。這份簽訂于2011年8月6日的協(xié)議約定:“現(xiàn)有甲方(馬某超)為乙方(小晴)辦理‘北京郵電大學’入學事宜,由于現(xiàn)實時間問題,甲方于2011年12月1日于中國教育部學信網(wǎng)官方網(wǎng)站公布乙方錄取信息,辦理乙方錄取事宜,若以上事宜規(guī)定日期未能兌現(xiàn),甲方須全款退還乙方所付培訓費,‘銀行打款條’為證。”
“學院告訴我們被騙了之后,我給馬某超打過多次電話,他總是說在溝通協(xié)調。其中有一次,他承諾私下退給我7萬元,讓我不要再追問此事。”李女士說,“但是,后來他就一直在‘拖’。”
無奈之下,李女士選擇了報警。但北京警方告訴他,馬某超此前因涉嫌“詐騙案”,被河北警方通緝。
王先生告訴記者,介紹他與馬某超認識的朋友向石家莊警方報了案,稱馬某超以能把高考落榜生辦成國家統(tǒng)招計劃生為名詐騙學生家長58萬元人民幣。警方于今年3月5日簽發(fā)了拘留證。
“就算把人抓了,把錢退回來,我們孩子的青春也已經(jīng)耽誤了。”韓先生告訴記者,偉捷在“特色班”耽誤了一年,又沒法參加2012年的高考,對他打擊很大。
“這種‘校園小計劃’招生,真是坑爹坑娘又坑娃呀。”他感嘆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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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韓志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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