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高考志愿填報勝經:快速入門200問答(6)
51問:招生章程的主要內容有哪些?
答:教育部每年都明確規定“招生章程主要內容包括:高校全稱、校址(分校、校區等須注明),層次(本科、高職或專科),辦學類型(如普通或成人高校、公辦或民辦高校或獨立學院、高等專科學校或高等職業技術學校等),在有關省(區、市)分專業招生人數及有關說明,專業培養對外語的要求,經批準的招收男女生比例,身體健康狀況要求,錄取規則(如有無相關科目成績或加試要求、對加分或降低分數要求投檔及投檔成績相同考生的處理、進檔考生的專業安排辦法等),學費標準,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及證書種類,聯系電話、網址,以及其他須知等。”
52問:招生章程與“招生簡章”有何區別?
答:從名稱上看,只是將“招生簡章”改為“招生章程”,但這絕不僅僅是字面上的“一字差異”。從理論上來講,更重要的是反映了社會的進步,教育改革的深化。從某種意義上來說,是從計劃經濟時代的“簡章”跨到了市場經濟時代的“章程”,這一字之改具有非常深遠的意義。
從法律上來說,招生章程具有很強的法律規范性的作用,而“招生簡章”則基本不具備什么法律規范性的作用。這對廣大考生及家長這個“弱勢群體”來說具有一種較好的保護。反過來說,從某種意義上來說,對高校就是一種較強的約束,當然也有保護。用招生章程招生,將大大有助于高校實現公正、公平、公開的“三公”原則,將把我國依法治招推進到一個新階段。
從實踐上來說,由于“招生簡章”僅介紹一般性報考內容,而報考的核心內容(錄取規則等)是不公開的,可招生章程就不同了,錄取規則等17項招生信息是其必須公開的主要內容。通過錄取規則中“有無相關科目成績或加試要求、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的分數級差、對加分或降分投檔考生的處理、進檔考生的專業安排辦法”這些具體的規定內容,給了廣大考生及家長以用武之地,所以不能“跟著感覺走”,而必須“跟著招生章程走,掌握報考新技巧”。
53問:招生章程的作用是什么?
答:教育部在連續10年的《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中均明確指出:“高等學校的招生章程是高等學校向社會公布有關信息的主要形式,高等學校應依據招生章程開展招生工作、錄取新生。”(2011高考志愿填報常識200問答選自張藝執所著的人民出版社出版的
54問:高校招生章程應何時向社會公布?
答:教育部明確規定:“高校須于4月1日前將本校招生章程上傳至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陽光高考’招生信息發布及管理平臺(以下簡稱”陽光高考“平臺);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有關部門(單位)教育司(局)須于4月10日前完成對所屬高校招生章程的審核、備案工作。”
55問:教育部對招生章程有什么基本要求?
答:教育部明確規定:“高校的招生章程是高校向社會公布有關招生信息的主要形式,其內容必須真實、準確、表述規范,且必須經高校的主管部門依據國家有關法律和招生政策規定進行審核備案。高校的招生章程經審核備案后方能向社會公布,且不得擅自更改。民辦高校、高等職業技術學校在招生宣傳(廣告)中不得使用模糊或隱瞞辦學類型、層次的簡稱。學校法定代表人應對學校招生章程及有關宣傳材料的真實性負責。高校依據招生章程開展招生工作。”
56問:招生計劃中“限招英語(論壇)”是什么意思?
答:高校招生專業目錄中的“限招英語”是指招生院校(專業)只招收高考外語考試語種為英語的考生,高考時考俄語、日語、法語、德語、西班牙語的考生不能填報相應的院校(專業)。
57問:語言類院校對外語口試成績有何要求?
答:對有外語口試要求的招生專業,各院校均會在招生章程中提出明確的要求,有的已在招生專業目錄中的備注欄內加以注明。省級招生辦(教育考試院)只提供外語口試成績,至于哪個等級可報考由招生院校自主決定。考生可在填報志愿前查閱各校的招生章程和招生專業目錄,了解相關專業的外語口試成績要求。
58問:什么是按院系(學科類)招生?
答:所謂按院系(學科類)招生,一般就是按照院系所設置的專業或學科類進行招生。學生入學時先不確定具體的專業,而是按照寬口徑、厚基礎的原則進行培養,到了第二或第三學年,學校與學生再根據其學習情況和興趣愛好等因素確定學生的專業或者專業方向。筆者認為,通常所說的按大類招生是不太科學、不太準確的。
59問:什么是定向就業招生志愿?
答:部分高等院校每年會安排一部分面向艱苦地區、艱苦行業以及軍工、國防等國家重點建設項目的定向就業招生計劃。定向就業的招生計劃在招生院校調檔線上不能完成的,可以在招生院校調檔線下20分內由省級招辦補充投檔,學校根據考生的定向志愿擇優錄取。因此,如果填報定向志愿,就有可能享受20分的優惠政策。
60問:高校招收“實驗班”是怎么回事?
答:最近幾年,為適應知識經濟時代的挑戰,教育部門人才培養的重點轉移到全面推進素質教育,培養創新人才上。為了打破人才培養條塊分割、專業劃分過細的弊端,很多高校為了培養具有國際、國內競爭力的一流創新型人才,便以舉辦“實驗班”的形式積極探索人才培養的新模式。“實驗班”一般都是作為一個獨立的招生專業形式對社會公布,考生可以根據自身情況選擇填報,由學校根據考生的成績和志愿擇優錄取,一般并沒有其他特殊的要求。具體詳情請見相關院校的招生章程。
(責任編輯:李書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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