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科技大學2010年招生章程
2010年05月05日10:35騰訊高考學要評論(0) 字號:T|T
根據教育部、河南省關于招生工作的相關法律和有關規定,為做好學校2010年普通本專科招生工作,特制定本章程。
一、學校概況
1. 學校全稱:河南科技大學
2. 學校代碼:10464
3. 辦學地點:河南省洛陽市
4. 學習地點:根據學生錄取專業和教學安排,分別在四個校區(西苑校區、景華校區、周山校區、開元校區)學習。
5. 辦學性質: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
6. 辦學層次:以本科教育為主,積極發展研究生教育。學校目前具有學士、碩士學位授予權,是教育部授權的聯合培養博士研究生單位。
7. 辦學特色:學校是一所工科特色突出、多學科協調發展的綜合性大學,具有理學、工學、農學、醫學、經濟學、管理學、文學、法學、歷史學、教育學等10大學科門類。
8. 證書頒發:學生學業期滿,成績合格,由學校頒發國家承認的普通高等學校本、專科畢業證書,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授予學士學位證書。
二、招生計劃及專業錄取的特殊要求
1. 計劃公布: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主要通過兩個渠道公布:一是由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管理部門按規定的方式向社會公布;二是由學校通過招生簡章與學校招生信息網等形式向社會公布。
2. 外語語種:報考英語專業考生的外語應試語種為英語,報考日語專業考生的外語應試語種為日語或英語;學校公共外語僅開設英語,請非英語語種的考生慎重報考,以免帶來入校后學習上的不便。
3. 體檢標準:執行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聯合頒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對國防生身體狀況要求執行《中國人民解放軍院校招生體格檢查標準》。
4. 男女生比例:除國防生外,學校各專業對男女生比例無特殊要求。
三、錄取規則及錄取結果的公布渠道
1. 全面貫徹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實施招生“陽光工程”。
2. 提檔比例:學校按照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協商的比例提檔。
3. 學校按照“志愿清”的原則優先錄取第一志愿的考生。為保證生源質量,體現考生權益平等的原則,在第一志愿未滿的情況下接受非第一志愿考生。
4. 對進檔考生的專業安排,實行“專業清”辦法予以錄取。即A、對于進檔考生,根據考生的專業志愿,按照高考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B、對于進檔考生,第一專業志愿不能滿足時,按其第二專業志愿錄取,仍不能滿足的按其第三專業志愿錄取,以此類推。當某考生所有專業志愿均不能滿足時,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將其調劑錄取到計劃未滿的專業;若不服從專業調劑,作退檔處理。
5. 報考學校藝術設計專業的考生,文化分和專業分均達到生源所在省確定的藝術類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的,按照文化分和專業分之和的排序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報考學校美術學專業的考生文化分和專業分均達到生源所在省確定的藝術類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的,按照文化分乘以30%加上專業分乘以70%之和的排序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6. 報考學校體育教育專業的考生,文化分和專業分均達到省定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的,在專業分超過省定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5分以上(含5分)的考生中,按照文化分從高到低的順序擇優錄取。
7. 高考附加分:按照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或高招辦有關加分或降分投檔的政策執行。
8. 錄取結果公布:錄取結果按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統一規定的形式公布。
四、收費標準
1. 根據國家規定,學生入學須繳納學費、住宿費等各項費用,其收費標準執行河南省物價部門核準的標準。
2. 對于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學校根據學生的困難情況,按照國家和學校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的政策進行資助。
五、其他
1. 河南科技大學與英國東倫敦大學、赫特福德大學聯合舉辦合作辦學本科教育。該批學生成績合格者頒發河南科技大學畢業證書,符合學位授予條件者授予學位證書。學生在校期間符合條件者可選擇赴英方學習,成績合格者可獲得英方學位和文憑。
2. 河南科技大學林業職業學院(該學院辦學地點在河南省林業學校,地址:洛陽市中州東路2號)的招生錄取工作由河南科技大學負責,錄取的學生在林業職業學院上課,學生畢業后頒發河南科技大學專科畢業證書(證書內容填寫:在學校林業職業學院XX專業學習)。
3. 河南科技大學新生入校后,學校將在三個月內進行全面復查,復查合格者取得學籍。復查不合格者,學校將視不同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凡發現弄虛作假者,一律取消入學資格。
(責任編輯:王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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