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廣西藝術學院本(專)科專業招生簡章(2)
五、報考規定
1.凡報考我院的考生,須在我院指定的專業考點報名參加考試。廣西考生可兼報兩個以上專業,外省考生只能選擇報考考試類別中的一個代號的專業。
2. 我院在廣西、湖南、湖北、河南、江西、山東、廣東、山西、江蘇九省設點組織專業考試。設有專業考點地區的考生須在該省我院指定的考點報名考試,不允許跨省報考。不設專業考點地區的考生可選擇以上任何一個考點或參加南寧本部對外省考生組織的專業考試。(具體考試時間安排請查看附表二)
3. 報名驗交材料:⑴廣西籍考生持《2010年藝術類專業全區統一考試報名確認卡》、外省考生持戶籍所在地(市、區)招生辦簽發的2010年藝術類專業高考(論壇)《報考證》(各省名稱不同);⑵本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復印件須貼在我院《專業考試報名登記表》的背面,可在我院網上下載此表,報名時交我院考務組),如身份證等證件遺失須提供本人戶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身份證明(須貼有本人近照加蓋公章);⑶外省考生準備本人近期同底片一寸正面免冠照片2張(背面寫上姓名和報考專業);⑷如委托他人代替報名,提供的驗交材料要齊全,報考專業信息要準確,一旦報名信息確認不能更改;⑸不設專業考點地區的考生,本人必須到現場報名,以便考點采集信息。
4. 報考費用:廣西考生報名費30元/人,考試費美術類專業110元/人、非美術類專業150元/人,兼報兩個以上專業須增加考試科目的(不含重復科目)另加收考試費45元/科.人;外省考生報考費美術類專業150元/人、非美術類專業220元/人。
六、招生專業及計劃、報考時間、報考條件及考試科目、設專業考點的地區及地址、學費等內容詳見“附表一”
七、招生考試
1.考生必須持戶籍所在地(市、區)招生辦簽發的藝術類高考報名《確認卡》或《報考證》(各省名稱不同)原件、身份證原件及我院《專業準考證》參加專業考試。
2.各考點各專業考試科目具體時間及考場安排等事項,報名時由各考點公布,請考生關注。
3.考生只能選擇其中一個考點報考,若參加考試達兩次以上者則以其中最低考試成績為最終成績。
4.嚴禁考生攜帶任何電子產品(通訊工具、錄音機、照相機、MP4等)進入考場,違者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5. 各專業考試科目的內容、形式和要求,可參考《廣西藝術學院2010年本科招生考試指南》相關內容。(可登陸我院招生資訊網頁查看)
6.本科藝術設計(服裝與形象設計)、廣告學(廣告策劃)、美術學(書法)、美術學(美術史論)、音樂學(文化藝術管理)、美術學(文化藝術管理)、音樂學(藝術商務、媒體創意)、音樂表演(民族音樂表演)(含高職專科)、錄音藝術、戲劇影視美術設計(時尚造型與影視形象設計)、廣播電視編導(影像數字傳播、電視編輯與網絡傳媒)專業(方向)為廣西統考不涉及的專業(方向),僅報考以上專業的廣西籍考生不需參加全區藝術類專業統考,只須參加我院組織的專業考試。外省考生報考的專業如涉及到戶籍所在省(市、自治區)藝術統考的專業,必須參加省級統考,如考生所在省對報考專業有統考達標要求的則按該省有關規定執行。
7.華僑學生、港、澳、臺學生可直接到我院設有對外省考生組織考試的考點參加專業報考,高考文化考試按聯招辦的有關規定執行。
8. 取得我院專業考試合格證的考生須在戶籍所在地招生辦辦理文考報名手續,參加全國普通高校招生文化統一考試。
八、錄取
1.我院錄取工作按國家教育部、各省(市、自治區)招生辦有關文件規定執行,各專業錄取原則按照我院2010年《招生章程》有關規定執行(可登錄我院網址查看)。
2.我院自行劃定本科專業文化考試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在填報志愿以后),文化分數線確定后報生源所在省級招生辦備案并向社會公布。
3. 凡填報我院各專業志愿的考生必須取得我院相應專業考試合格證。錄取時,根據考生政審體檢情況、專業考試成績、文化高考成績和填報志愿順序,全面衡量,擇優錄取。
4. 華僑學生、港、澳、臺學生專業成績達到我院要求,文化課考試成績達到聯招辦的要求,政審體檢合格,按聯招辦有關規定擇優錄取。
5.高職專科專業錄取時,直接使用考生所在省藝術類專業統考成績(除音樂表演(民族音樂表演)專業高職專科2年制外),執行各省(市、自治區)高職專科文化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
6. 新生入學后三個月內,學院將按體檢要求對其進行全面復查。經復查不合格者,學院將視不同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凡發現有舞弊行為者,一經查出即取消其入學資格。
九、有關說明
1. 新生入學后,所享受的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2. 考生報名考試期間,一切費用自理。
3. 專業考試成績于2010年4月中旬在我院招生資訊網頁公布,取得專業考試合格的考生,由我院寄發《專業考試合格證》。
4. 我院本、專科招生信息均以本《招生簡章》、本年度《招生章程》和我院招生資訊網頁公布的信息為準。對其他個人和機構有關我院本、專科的招生信息,我院一概不作解釋,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5. 學院教學區域目前分為:南寧南校區(本部)、南寧西校區、桂林分院、桂林校區。
十、藝術設計專業高職專科二年制(中英合作辦學項目)的相關招生信息可登陸我院招生資訊網頁查看。
學院地址:廣西南寧市教育路7號
郵 編:530022
(責任編輯:王曉冬)
特別說明:由于各省份高考政策等信息的不斷調整與變化,育路高考網所提供的所有考試信息僅供考生及家長參考,敬請考生及家長以權威部門公布的正式信息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