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校長推薦制”引熱議 “公平”成焦點(2)
北大回應:校長推薦制不會損害落選中學利益
針對社會上的紛紛議論和一些落選中學對北大的標準提出異議和不同意見,17日,北大招辦表示,推薦制是一個“增量”嘗試,不會讓未獲得推薦資質的中學利益受損。
該負責人表示,在選拔過程中,沒有辦法用一個量化的標準來衡量學校,但就北京的情況來說,獲得推薦資格的4所中學是公認的好中學。由于試點學校數量有限,沒入選也不代表中學辦得不好。今年很多優秀中學沒有獲得參與的機會,但這并不影響學生在北大自主招生中的選拔錄取,中學仍可繼續通過自主招生制度向北大推薦優秀學生。
有媒體報道稱,一名“知名中學校長”質疑,北大只限定4所中學,把一批知名中學的好孩子拒在門外,是對學校和學生的一種傷害。北大招辦回應,推薦制是自主招生制度的一個組成部分,從某種意義上說,它屬于“增量改革”,是在不減少其他自主招生學生錄取機會的情況下吸收更多的優秀學生進北大。
除此之外,北大還表示,獲得推薦考生進北大還有門檻。按規定,學生在獲得推薦后,仍需過兩道門檻方可得到北大在高考一批次錄取時的30分優惠政策:其一,北大會安排相關學科的專家組對學生的報名資料審核,審核如有問題可能會被淘汰;其二,審核合格者雖免去參加筆試環節,但只有面試合格才能享受30分的優惠。面試合格者除了有保送資格并獲得批準的考生外,其余均需參加高考,高考成績應達到當地一批次錄取分數線,而且在獲得30分優惠后要達到北大在當地一批次的錄取分數線,方可被錄取。
教育部:北大試行“推薦制”是有益探索
據《新京報》報道,16日,教育部有關負責人表示,北大試行“中學校長實名推薦制”是對高校自主選拔錄取政策的進一步深化的積極探索,是建立和完善教育誠信體系的有益嘗試,為不同類型優秀學生的脫穎而出創造條件。
教育部有關負責人表示,教育部鼓勵各高校根據自身辦學特點和要求,遵循人才選拔和培養規律,開展一些有益的探索。由于自主選拔錄取招生實踐的范圍和時間均有限,各種規章制度還有待進一步加強和完善。但該負責人表示,希望社會各界能夠為這些積極探索創造寬松的環境與氛圍。
該負責人還表示,希望社會各界還多提一些建設性的意見,并歡迎社會各界嚴格監督,從而切實在制度、程序以及具體操作上杜絕不良現象的發生,確保招生的公平和公正。
入選學校校長:寧缺毋濫 要推就推偏才怪才
作為“上榜”名校北京四中的校長,手握五個推薦名額的劉長銘說,“我不敢保證學校今年一定有符合推薦標準的學生,如果沒有,我寧愿一個也不推薦。”他認為值得推薦的學生應該是可能成為像錢鐘書、吳晗這樣在某些方面表現出過人才華的特殊人才,而不是一般意義上“均衡”發展的優等生。
劉長銘表示,一些在某一方面有特別超常的才華,而在其他方面暫時略有不足的學生,他們在現有的教育體制中不能生存,但卻具備可貴的培養價值。而絕對不能為了提高學校考上北大清華的比例,就推薦那些可能降幾分能考上,不降分有危險的學生。“推良不推優”是絕對不允許的。“不過,真要有這樣的學生,可能降一些分數對他的錄取影響也不大,像錢鐘書、吳晗這樣的,降幾十分也很難考上。”他說。
在劉長銘看來,“校長實名推薦”并非名牌大學為了爭搶優質生源想出的新花招,而是對現有錄取制度的探索和補充。
(責任編輯:盧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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