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教育廳:綜合素質評價置于“陽光”下
記者:在社會缺乏誠信基礎和中國人情社會的現實背景下,無論是依據學生平時學習情況作出的學業水平測試,還是依據學生綜合素質作出的綜合評價,都將為“潛規則”留下很大的運作空間。臨沂師院招生錄取改革試點引起了社會和媒體的廣泛關注,對此,人們在贊賞之余也難免提出許多疑問,包括是否有人為操作因素的存在?能否客觀公正?
山東省教育廳廳長齊濤:這項改革,看似是高校錄取方式的改革,但人們最終關注點會落到高中綜合素質評價制度能否真正建立?評價內容有哪些?誰來評價?如何保證其客觀公正?
山東省教育廳副廳長宋承祥:人們這些擔憂都是有道理的,這些疑問,正好提醒改革者認真研究和分析,認真對待每個環節,建立完善的制度,盡量使客觀量化層面最大化,在尊重分數前提下來約束人為因素參與所帶來的“有限權利”,同時,監督機制也應及時建立和跟進。
記者:我們了解到,山東省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主要內容包括:學分認定、學業水平考試、基礎素養評價、教師給學生的評語等內容。另有《普通高中學生發展報告》主要起記錄平臺的作用,反映學生高中三年的成長歷程。這份評價看起來有點復雜?如何做到客觀、公正?
山東省教育廳基礎教育處調研員梁斌言:綜合素質評價看似復雜,操作起來并不復雜。原因是,評價的內容主要靠平時積累,大多是寫實性記錄,而評價結果可以用相當簡明的形式呈現,即所有的評價內容和結果均可顯示在一張簡明的表格之上。這張表格,既可以由學校來填寫,也可以從《普通高中學生發展報告》管理系統軟件數據庫中提取,可以以電子檔案形式提供給招考部門。
《普通高中綜合素質評價表》通常由學校和學生共同完成。如何使之客觀公正,關鍵在于操作層面的制度、程序和監管。可以通過實時監控、定期評估督導等方式,保證評價工作的規范性。此外,由于綜合素質評價的結果直接與高校招生掛鉤,完全可以發動學生和家長來監督學校的評價行為。在網絡環境下,實現學生與家長參與的有效監督并不難。
山東省教育廳廳長齊濤:高中綜合素質評價無論以何種方式開展,將其置于“陽光之下”,這一點是應該遵循的基本準則。
(責任編輯:盧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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