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業確定辦法將導致高分生告狀敗訴嗎
張藝執,高招報考專家,現為中國管理科學研究院特約研究員。。研究高校《招生章程》達8年多之久,是全國“把握招生章程,掌握報考新技巧”的首倡者,是預測校線和專業線四大方法的獨創者,其代表作為連續幾年出版的《跟著招生章程走,掌握報考新技巧—高考志愿填報勝經》。
最近,有一則廣東考生因自己高分退檔、別人低分錄取,而狀告廣東省教育廳及某大學的新聞,被各路媒體傳得沸沸揚揚。
今年高考,廣東珠海一中應屆畢業生小蘇考了612分。填報志愿時,第一院校志愿選擇了辦學地在四川省的某知名高校(西南財經大學),在填報了6個專業志愿后還選擇了“服從專業調劑”。結果德、體合格的他仍未能被這所高校錄取,可同屬廣東省的另幾個低于他分數的考生,卻被該高校成功錄取。為了公平,小蘇一紙訴狀將廣東省教育廳、四川某高校告上法庭,要求校方重新錄取,同時要求兩被告支付5000元交通費及2元精神損失費,并承擔案件訴訟費用。目前,廣州越秀區法院已正式立案,并將于本月19日開庭審理。
對于這起即將開庭審理的案件,事實確如該校所言,“整個錄取過程公開公正,不存在任何‘貓膩’”的話,筆者雖然非常同情原告,但也認為,原告的勝率極小、敗局已定。為什么?因為“612分未被錄取,605分卻被錄取”,這首先主要的方面不是是否公平的問題,而是是否違規的問題。如果該校未違規,也就不存在錄取操作上的不公平問題,更談不上由此構成侵權。
之所以這樣說,是因為筆者知道,我國高考招生的現實中的確早已存在“高分退檔、低分錄取”的專業錄取辦法。可悲的是,有許多的考生和家長都不知道或不理解這種辦法,自然也就不會選擇有利于錄取自己的學校及其專業確定辦法。舉一個不十分恰當的例子:有眾多的房地產商銷售房子,其中有兩家質量相差無幾,可價格卻相差較大,一家廣告較多,一家廣告較少(假定均無價格欺詐、違規),某購房者通過廣告購買了“價高”的,后來知道有“價低”的,就要退掉“價高”的,未成,就將有關部門和房地產商告上法庭。很顯然大家都知道這不會有什么結果,其實這兩者之間的道理是一樣的,主要都是個人選擇失誤造成的。那究竟是什么專業錄取的辦法讓“高分退檔、低分錄取”呢?
一、兩種高校常用的確定專業辦法
為了幫助原告釋然,也為了許許多多來年的考生和家長,筆者在這里簡單介紹一下我國高校招生常用的五種確定專業辦法中的兩種。
其一,分數優先的專業確定辦法。其涵義指的是在堅持德、智、體全面考核,擇優錄取的原則下,以分數高低排序為主,以專業志愿順序為輔,或者說以分數為主,以專業為輔,確定進檔考生專業的辦法。這里的分數含義是高考總分(或稱之為實考分),或者是招投總分(高考總分加政策性照顧分值的總和)這兩種情況。分數優先的具體涵義如天津大學在今年的招生章程中的規定:“對進檔考生的專業安排,實行分數優先的原則,即將進檔考生從高分到低分排隊,優先確定排在隊首考生的專業志愿,對隊首考生按其填報的專業志愿順序錄取,若第一專業志愿未達到該專業的錄取分數,則看其第二專業志愿是否達到錄取分數,依次類推直至處理完該生最后一個專業志愿,再安排下一考生的專業志愿。同等條件下參考相關科目成績。”
分數優先確定專業辦法的特點簡言之就是:分數在進檔考生的專業確定時具有絕對的優先權。因此,它對進檔的高分考生比較有利,而對低分的考生不太有利;只要高分的考生填報了服從專業調劑,德、體合格,就不會出現高分退檔、低分錄取的情況。也就是說,廣東考生小蘇(612分)如果選擇了這樣一種專業確定辦法的學校,就不會被退檔,退檔的只能是低于他考分的考生。或者說,西南財經大學如果采用的是分數優先的確定專業辦法,那勝訴的一定就是小蘇。當然,從學校投檔(或填報志愿)的角度,也可以將其稱之為專業的平行志愿。采用這種辦法的本科高校大約接近一半。
(責任編輯:杜嬋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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