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加分的異化與救贖 挖一挖造假文化的根底(2)
篡改民族身份、騙取加分資格和好處,究竟是一種什么性質的行為?《北京青年報》指出,嚴格地講,就是一種考試舞弊,與考場上的抄襲、替考等作弊勾當并無本質區別——
同樣都是以欺詐為手段竊取不正當考試利益的行為。即便不論考試規則,僅從一般社會秩序規則的角度來看,也斷無“加分造假”僅取消加分資格的道理——一個小偷盜竊他人錢財,僅僅退贓便可以萬事大吉、全身而退么?
如果這樣的“處罰”邏輯被允許、能夠成立——違法成本等于零,那無異于是在變相地鼓勵偷盜(竊取加分)、召喚違法。
造假學生該不該錄取
違規加分的考生應該不應該被錄。拷o予重罰以儆效尤,還是不要一棍子打死給這些孩子生路?媒體觀點迥異。
《楚天都市報》指出,如果造假成功可以享受由此帶來的加分優惠,一旦事發充其量回歸原點,對錄取不會產生任何影響,造假的成本與收益之間的反差也未免太大了。
《揚子晚報》評論則認為,如果按照國家民委、教育部、公安部聯合下發的《關于嚴格執行變更民族成分有關規定的通知》,取消舞弊者錄取資格則又顯得過于嚴苛了些,畢竟問題發現在錄取之前,而且已經做出了及時修正。
華聲在線持相同看法:何川洋只是一個孩子,難道多年心血就因父母的錯誤行為而白費了嗎?
網絡有觀點認為,如今高考舞弊愈演愈烈,維護高考公平需要重典治亂,如何處罰加分造假,提供了一個治亂范本。
高考加分的異化之路
高考加分舞弊案例林林總總,但涉足者無外乎權貴階層,也就是權力和金錢的砝碼讓社會公平的天平傾斜。正如人民網指出,考生“民族更改”并不只是招生辦的事,還涉及到民族事務、公安、社區、學校,必須順利“過五關”,“更改民族”才能“水到渠成”;而普通老百姓“過五關”根本不可能,弱勢權力也會“有一番頭疼”,唯有權勢者才能迫使“對此欲倒東南傾”。
此前媒體曝光的浙江紹興一中2009年參加航海模型加分測試的19名考生,有13位學生的家長都掛著閃亮的頭銜:副區長、行長、副局長、科長、黨委書記、副校長、董事、副總、校長…… 東方網不無憂慮地指出,單個的以權謀私并不可怕,可以通過監督得以避免?膳碌氖钦麄制度的設計都是為了權勢者的需要,而這,才是高考加分制度的深層弊病所在。
(責任編輯:盧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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