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年西安建筑科技大學華清學院招生簡章(2)
(一)調閱檔案比例:在達到同批錄取控制分數線的考生中,根據報考志愿的順序依次調閱檔案,其總數按招生計劃數的110%控制。當第一志愿提檔數未滿額時,以學院第一志愿提檔最低分為基數,上浮30分調閱非第一志愿考生檔案。
(二)擬錄考生的專業安排,按其專業志愿的順序,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相關科目成績未達到要求的,可調整到其它專業;若考生不服從調配,則按退檔處理。
(三)對符合教育部《關于做好2009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通知》規定的加分或降分進檔考生,按本條第(二)項的規定執行。
(四)初錄為建筑學專業的考生,入學后須加試徒手畫(素描),加試成績達不到專業要求的考生可調整到其它專業學習。
(五)報考我院藝術類專業的考生,其文化課考試成績中,理工類、文史類數學均計入總分。
(六)藝術類藝術設計專業錄取:a、生源所在地為非陜西省考生在文化課成績達到所在省招辦劃定的最低控制線后,按照折合總成績(折合總成績=文化課×60%+專業課×40%)從高分到低分調閱檔案,擇優錄取;b、生源所在地為陜西省考生在文化課成績達到省招辦劃定的最低控制線后,按照專業課成績由高分到低分調閱檔案,擇優錄取。該專業對外語等單科成績均有一定的要求。專業課成績特別優秀的考生可以破格錄取。
(七)藝術類舞蹈學專業錄取,在文化課成績達到所在省招辦劃定的最低控制線后,按照專業課成績由高分到低分調閱檔案,擇優錄取。該專業對外語等單科成績均有一定的要求。
(八)對已錄取的新生,將進行嚴格的資格復查,凡發現高考舞弊者,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包括取消入學資格);對觸犯刑律者,移交司法機關依法懲處。
第十條學費及住宿費收費標準按陜西省物價部門審定的標準執行,依學生所學專業的類別(非參加高考時的考生類別)劃定為:理工類10000元/學年;管理類10000元/學年;文史類 8500元/學年;藝術類專業12000元/學年;建筑學專業為11000元/學年;住宿費1200元/學年。
(責任編輯:盧雁明)
特別說明:由于各省份高考政策等信息的不斷調整與變化,育路高考網所提供的所有考試信息僅供考生及家長參考,敬請考生及家長以權威部門公布的正式信息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