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年四川師范大學普通本、專科招生簡章(3)
③如投檔我校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的專業志愿無法滿足,考生本人又不服從專業調配,我校將作退檔處理。
第二十三條藝術與體育類專業的專業考試成績與錄取原則:
1.我校藝術與體育類專業的專業考試成績:
①我校體育類各專業的專業考試成績以考生參加的所在省(市、自治區)統一組織的專業考試的考試成績為準。
②我校在四川省、重慶市、北京市藝術類招生的所有類別的專業考試成績均以考生參加的省(市)級統一考試的專業成績為準。其余各省(市、自治區)藝術類招生的專業考試成績以我校單獨舉行的藝術類招生的專業考試成績為準。
2.藝術與體育類專業的錄取原則:
在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與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合格的基礎上,考生參加“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的成績達到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區)相關層次最低控制分數線及藝術與體育類專業考試成績達到相應批次(或我校劃定的)合格分數線的情況下,我校嚴格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原則擇優錄取。
3.藝術與體育類考生綜合成績的計算辦法:
①我校在四川省、重慶市、北京市藝術類招生的所有類別考生綜合成績的計算辦法為:
i.美術類、編導類專業
綜合成績=文化考試成績+專業考試成績
ii.其它類專業
綜合成績=專業考試成績
②湖北省美術類招生考生綜合成績的計算辦法為:
綜合成績=文化考試成績+專業考試成績
③除四川省、重慶市、北京市和湖北省的前述專業類別外,其余各省(市、自治區)考生的藝術類專業類別的綜合成績計算辦法為:
i.美術類專業
綜合成績=專業折算成績×50%+文化折算成績×50%
ii.編導類專業
綜合成績=專業折算成績×70%+文化折算成績×30%
iii.播音類專業
綜合成績=專業折算成績×80%+文化折算成績×20%
iv.舞蹈表演類專業、舞蹈編導類專業、影視表演類專業、服裝表演類專業、音樂劇表演類專業
綜合成績=專業折算成績×90%+文化折算成績×10%
v.音樂學類專業、聲樂表演類專業、器樂表演類專業、理論作曲類專業
綜合成績=專業考試成績
說明:
專業折算成績=專業考試成績÷專業考試總分×100
文化折算成績=文化考試成績÷文化考試總分×100
④我校體育類招生考生的綜合成績的計算辦法為:
i.體育教育
綜合成績=專業考試成績
ii.社會體育
綜合成績=文化考試成績
第二十四條新生入學后,學校將在3個月內以各種方式進行包括身體健康狀況與文化(藝術與體育類考生還應含專業)考試成績在內的全面復查。經復查確認為不合格者,學校將視不同情況分別依照《四川師范大學學分制學生學籍管理辦法(修訂稿)》或《四川師范大學學年制學生學籍管理辦法(修訂稿)》的相關規定予以處理。
第五章招生工作人員
第二十五條學校抽調嚴格遵守國家有關招生政策和法規、政治思想素質好、業務能力強的專業教師或干部參加招生宣傳和錄取工作,并未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其他個人參與招生工作。
第二十六條招生宣傳和錄取工作人員均須參加學校組織的招生政策、法規和技術培訓,參加招生錄取相關工作的工作人員須無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姊妹)參加2009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或我省和學校組織的各類單獨考試。
第六章收費標準及其它
第二十七條根據國家規定,學生入學和在讀期間須交納學雜費和住宿費。按照屬地化管理原則,學校嚴格執行《四川省物價局、四川省財政廳、四川省教育廳關于在我省高等院校實行學分制收費改革試點的通知》(川價費[2004]118號)核定的收費標準,對錄取到我校的學生收取學雜費和住宿費。
第二十八條為保證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完成學業,我校已形成以國家助學貸款為基本渠道、以勤工助學為重要手段、以獎(助)學金為激勵方式、以困難補助為輔助措施、以學生綜合保險為系列保障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體系。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通過申請助學貸款等途徑緩解經濟壓力并完成學業。
第七章招生咨詢及錄取信息查詢
第二十九條學校在招生錄取期間將在四川師范大學招生與就業信息網的《錄取快訊》中及時公布錄取結果。
第三十條我校招生錄取信息可以通過以下途徑查詢或咨詢:
1.四川師范大學招生與就業信息網,網址為:
http://zjc.sicnu.edu.cn
2.四川師范大學招生就業處,咨詢電話為:
028-84768899
第八章附則
第三十一條本章程由學校招生就業處負責解釋。
(責任編輯:盧雁明)
特別說明:由于各省份高考政策等信息的不斷調整與變化,育路高考網所提供的所有考試信息僅供考生及家長參考,敬請考生及家長以權威部門公布的正式信息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