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年四川師范大學普通本、專科招生簡章
為全面貫徹“從嚴治校,依法治招”的有關規定,進一步規范學校招生錄取行為與相關信息的發布渠道,積極推進招生工作“陽光工程”的制度化與常態化,切實維護廣大考生與學校的基本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以及《教育部關于做好2009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并結合我校招生錄取工作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學校全稱為四川師范大學,英文譯名為SICHUAN NORMAL UNIVERSITY,學校代碼為10636。
第二條學校地址:
我校現有獅子山校區、成龍校區與東校區3個校區以及不在上述校區的電影電視學院。具體地址如下:
1.獅子山校區:成都市錦江區靜安路5號
2.成龍校區:成都市龍泉驛區成龍大道二段1819號
3.東校區:成都市龍泉驛區洪河中路351號
4.電影電視學院:成都市金牛區華嚴路89號
我校各學院所在校區及2009年各專業新生的就讀地址詳見《四川師范大學2009年招生簡章》或登錄學校招生與就業信息網查詢。
第三條我校是以本科生教育為主,同時招收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的普通高等學校。
第四條我校是四川省人民政府舉辦的全日制綜合性省屬重點大學,是四川省舉辦師范類本科專業最早、師范類院校中辦學歷史最為悠久的大學。歷經60余年的建設,我校已發展成為文理滲透、理工結合、師范與非師范并重的多學科協調發展的教學研究型大學。學校現有64個本科專業,已經涵蓋了經濟學、法學、教育學、文學、歷史學、理學、工學、農學、管理學等9個學科門類。
第五條關于我校普通本、專科畢業生《普通高等學校畢業證書》與本科畢業生《學士學位證書》的發放。
1.我校各學院的普通本、專科畢業生在校修讀期間,修完教學計劃所列各課程經考試(考核)成績合格,畢業時由四川師范大學具印頒發注明有學生所在學院、就讀專業等內容的《普通高等學校畢業證書》。例如,我校文學院漢語言文學本科專業畢業生×××,其所獲《普通高等學校畢業證書》上寫有“學生×××……,在本校文學院漢語言文學專業4年制本科學習,修完教學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成績合格,準予畢業。”的字樣;
2.我校各學院的本科畢業生根據《四川師范大學普通高等教育學士學位授予工作實施條例(修訂)》,如符合授位條件,畢業時由四川師范大學學位委員會授予學士學位。
第六條學校招生錄取工作接受紀檢與監察部門、新聞媒體和考生及其家長的監督。校內監督舉報電話為:
1.學校監察處028-84760624
2.招生錄取期間,學校設置的考生咨詢與來信、來訪及違規舉報接待辦公室028-84767065
第二章組織機構
第七條學校設立招生錄取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并協調普通本、專科學生的招生錄取工作。招生錄取工作領導小組由學校分管招生錄取工作的校領導與學校有關職能部門主要負責人組成。組長由分管招生工作的校領導擔任。其具體職責是:
1.確定學校招生規模;
2.研究制定學校的招生錄取原則和相關工作細則;
3.決定學校的招生計劃(各專業招生計劃和分省來源計劃);
4.討論決定招生錄取過程中的其它重大問題。
第八條學校招生就業處是組織和實施招生錄取工作的職能部門,具體負責學校普通本、專科招生與錄取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1.宣傳學校的辦學理念、辦學特色、辦學條件、專業設置等;
2.負責學校生源情況的調研和社會、經濟發展對人才需求情況的預測。根據學校的發展規劃,在廣泛聽取各方面意見的基礎上確定招生規模和招生計劃(各專業招生計劃和分省來源計劃)的建議方案;
3.組織招生工作改革的調查與研究;
(責任編輯:盧雁明)
特別說明:由于各省份高考政策等信息的不斷調整與變化,育路高考網所提供的所有考試信息僅供考生及家長參考,敬請考生及家長以權威部門公布的正式信息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