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專業方向介紹:
法律金融學是集中我校法學與經濟學、金融學的學科優勢而設立的跨學科的研究生課程研究方向,立足于系統地培養掌握和運用法學、經濟學、金融學的基本理論和方法,具備從事法律、經濟、金融研究工作和實務工作能力的碩士研究生及同等學力人員。
二、院校介紹:
上海財經大學法學院淵源于1980 年創設于世界經濟系的國際貿易與經濟法教研室。1981 年1 月,院系結構調整,原世界經濟系國際貿易與經濟法教研室從事法學教學與科研工作的教師全部調整至經濟學系,在經濟系設立經濟法教研室。1987 年,在經濟學系開始設立經濟法學專業,并于同年開始招收本科生。1991 年12 月,以經濟法教研室的教師和經濟法專業的學生為基礎,設立經濟法學系,下設經濟法專業和國際經濟法專業。1998 年我國高校本科專業目錄調整,與此相適應,1998 年 8 月,經濟法學系易名為法學系,并著手籌建法學院。1998 年12 月,法學院正式成立。
我院現有教師44人,其中教授14名、副教授17名、講師10 名。其中,12位教授為博士生導師,29位教師為碩士生導師。我院現設有法律經濟學、法律金融學兩個博士點;以及經濟法學、憲法與行政法學、國際法學、民商法學、法學理論等五個法學碩士點和法律碩士專業學位點,現有在校博士、碩士研究生450 余名。
三、課程設置(法律金融學方向):
課程類型 | 課程名稱 | 學分 | 總學時 | |
專業必修課 | 學位共同課 | 社會主義經濟理論 | 3 | 51 |
馬克思主義認識方法 | 3 | 51 | ||
第一外語(英語應用) | 4 | 72 | ||
學位基礎課 | 法學理論專題 | 3 | 51 | |
中級西方經濟學 | 3 | 51 | ||
民法專題 | 2 | 36 | ||
經濟法專題 | 3 | 51 | ||
證券學專題 | 2 | 36 | ||
商法專題 | 2 | 36 | ||
財稅法學專題 | 2 | 36 | ||
金融法學專題 | 2 | 36 | ||
專業選修課(五選三) | 商業銀行經營與風險管理 | 1.5 | 24 | |
貨幣理論與政策 | 1.5 | 24 | ||
金融衍生產品 | 1.5 | 24 | ||
證券投資基金學 | 1.5 | 24 | ||
財務報表分析 | 1.5 | 24 | ||
總計 | 33.5 | 579 |
四、教學特色:
◆正規系統的碩士教育——體系完整的課程安排,符合條件者可申請碩士學位。
◆多次申碩的考試機會 —— 符合條件者,最多可四次參加同等學力申請碩士學位考試。
◆便捷簡單的入學方式——采取資格審核方式入學,無需嚴格的入學資格考試,免試入學。
◆可視實用的學習回報——在職學習,學以致用,可助成功。
五、報名條件:
本科學歷、取得學士學位者,身體健康,遵紀守法,有志完成學業人員均可報名,免試入學。不申請學位的學員,入學條件可適當放寬。
六、學習期限與授課安排:
學習期限兩年,周末集中授課。
授課地點:上海財經大學武東路校區
開學時間:正在招生,請同學提前咨詢報名,以免錯過時間
七、證書與學位:
學員按研究生課程進修班教學計劃修滿所規定的學分,發給由上海財經大學蓋章的研究生課程進修班結業證書。
申請學位者,在修滿12門課后,需參加全校組織的社會主義經濟理論加考。
具有學士學位的學員完成研究生課程進修班全部課程學習,考試合格并符合國家規定在職人員申請碩士學位條件者,可參加國家組織的在職人員"外語"和"學科綜合水平"全國統一考試。成績合格者可進入碩士學位論文撰寫階段。通過碩士論文答辯者,根據《上海財經大學關于授予具有研究生畢業同等學力的在職人員碩士學位的實施細則》授予國家教育部認可的法學碩士學位。
八、收費:
根據上海財經大學現行規定,本專業研究生課程進修班學員須繳納下述費用:
第一階段學費(2年):按每人38000元收取,一次性交付;論文答辯時支付第二階段費用:目前為每人6000元。
學員在入學2周內,不需任何理由可退還已繳納的學費。入學2周后,因故不能學習者,所繳學費恕不退還。
九、報名流程(預報名同學可到校進行現場報名或網絡報名):
1、 現場報名流程:仔細閱讀招生簡章/電話咨詢---到校報名登記與資格審核(需攜帶三證原件與復印件各一張: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一寸照片4張)----學校審核通過發放入學通知書(開學前兩周)----同學繳納學費(開學前一周)---報到開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