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讀
快速擇校
【案情】
汪某自1986年至2000年被聘任為農村信用合作社的信貸員,職責是為其所在村的村民發放小額貸款并代收村民償還的貸款。在此期間,他將收取的20名村民償還的20786元貸款不入賬占為己有,向村民出具白條,不開具正式還款憑證,告訴村民貸款已經清償。后因農村信用合作社向那些村民催要貸款而案發。
【分歧】
對被告人汪某的行為如何定性存在兩種意見。第一種意見認為被告人汪某的行為構成詐騙罪。其理由是,汪某采取了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手段,使村民誤認為貸款已經償還,不再向他索要正式的還款憑證,從而占有村民財物。
第二種意見認為被告人的行為構成職務侵占罪。
【評析】
筆者同意第二種意見。
一、被告人主體身份的界定
詐騙罪的主體是一般主體,而職務侵占罪的主體為特殊主體,包括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中除國家工作人員以外的人員,以及在國家機關、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中從事勞務的人員。
這兩罪的主要區別在于犯罪客觀方面的表現不同,詐騙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行為人以欺騙方法騙取公私財物,且犯罪的實施與行為人的職務無關;職務侵占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行為人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財物非法占為己有,其方法包括竊取、騙取、侵吞等等。因此,對財產性犯罪應注意考察行為人實施犯罪時是否與其職務有關。結合本案,被告人汪某被信用合作社聘用,經信用合作社授權并提供工作條件,以信用合作社名義對外開展發放與收取貸款業務,并接受信用合作社的監督與管理,信用合作社對其實施的授權范圍內的行為對外承擔法律后果,其在此期間的身份具備職務屬性,應認定為信用合作社的工作人員。雖然他在收取貸款時向村民出具的是白條,但是他的身份使村民有理由相信他是為信用合作社收取貸款,是從事職務的行為。
二、被告人占有的貸款性質的界定
職務侵占罪等職務性侵犯財產犯罪所侵犯的對象是本單位的財物,與詐騙罪等普通侵犯財產犯罪不同。結合本案,被告人收取的村民償還的貸款是否屬于信用合作社的財物,是認定被告人的行為構成職務侵占罪還是詐騙罪等其他侵犯財產犯罪的關鍵。
被告人收取貸款的行為系基于職責而實施,且未超出被授予的職權范圍,其行為實質上屬于職務行為而非個人行為。收取貸款的主體應是信用合作社,村民向被告人償還了貸款應視為已經向信用合作社償還了貸款,即使被告人未向信用合作社如實報賬而將此款占有,信用合作社也無權再向村民催要。
綜上所述,被告人汪某在占有村民償還貸款的行為中,雖然使用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手段,但是,其行為的實質是利用職務的便利占有信用合作社的財物,因此,汪某的行為構成職務侵占罪而不是詐騙罪。
特別聲明:①凡本網注明稿件來源為"原創"的,轉載必須注明"稿件來源:育路網",違者將依法追究責任;
②部分稿件來源于網絡,如有侵權,請聯系我們溝通解決。
管理學在職研究生有哪些具體研究生方向?管理學在職研究生方向眾多。管理科學與工程結合數學和信息技術優化決策,適合技術轉管理崗;工商管理培養中高層管理者;高級工商管...
哲學在職研究生哪個學校好?哲學在職研究生授課方式以網絡班為主,通過直播授課、視頻回訪等形式上課,時間地點靈活,適合距離遠或學習時間零碎人員,多提供錄播視頻,學員...
教育學在職研究生考試考什么科目?主要通過同等學力和專業碩士招生。同等學力申碩考外國語和學科綜合,外國語有口語交際等題型,學科綜合含主客觀題。專業碩士先參加全國聯...
理學在職研究生有哪些具體研究生方向?數學可用于金融建模等;物理學支撐半導體研發等;化學涉及醫藥研發等崗位;地理學應用于城市規劃等;大氣科學受環保等部門需求;地質...
國際法學在職研究生考哪些科目國際法學在職研究生通過同等學力的方式招生,滿足招生條件即可免試入學。后期課程學習完畢并符合碩
環境與資源保護法學在職研究生入學條件學員通過同等學力參加環境與資源保護法學在職研究生課程學習的話,只要專科學歷就能滿足要
評論0
“無需登錄,可直接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