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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咨詢華中科技大學在職研究生課程進修班的人有很多,下面我們就來給大家介紹一下華中科技大學研究生課程進修班的基本信息,以供參考。
為了進一步加強我校研究生課程進修班的管理,依據國務院學位辦(1993)58號文、(1996)8號文和(1997)2號文件精神,并結合我校情況,特制定華中科技大學研究生課程進修班管理辦法。
舉辦研究生課程進修班的基本要求
1、我校有權申報舉辦研究生課程進修班的專業應為有權開展在職人員以同等學力申請碩士學位的專業,一般要求已有五屆以上碩士畢業生。該專業應具備較強的教學力量,其所在的一級學科,一般應有一個博士點或三個碩士點。同時,應有較好的社會需求和生源條件。
2、符合條件的專業一般在本校、本地舉辦研究生課程進修班。到異地辦班應要求辦班合作單位具備良好的教學和科研條件,一個專業每年只能在異地辦一個班。
舉辦研究生課程進修班的申報審批程序
1、院(系、所)舉辦研究生課程進修班,必須經省學位辦批準后方可正式開展此項工作。申報程序如下:
(1)申請在本校、本地辦班,需填寫《舉辦研究生課程進修班簡況表》,交研究生院初審后,上報省學位辦審批。
(2)申請在異地辦班,應填寫由省學位辦印發的《在鄂單位在外省舉辦研究生課程進修班征求意見表》,由辦班所在地省學位辦或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門簽署意見后,連同填寫好的《舉辦研究生課程進修班簡況表》一并交研究生院初審后,上報省學位辦審批。
(3)辦班院(系、所)與辦班合作單位簽訂的辦班協議同上述材料一起送研究生院審批。
(4)根據湖北省學位辦要求,每年度的3月15日前受理申報,進行登記備案工作。
2.若需刊登廣告和招生簡章,一律使用研究生院擬定并經省學位辦批準的統一招生簡章。
3、未履行辦班手續的院(系、所),只允許接收零星在職人員,其課程完成形式只能是與同專業在校碩士生同堂學習并同堂同卷考試。其他管理辦法與課程進修班相同。
報名與錄取
1、報名時間:每年度3~4月為春季報名時間,9~10月為秋季報名時間。
2、報名地點:各院(系、所)的研究生管理部門。
3、報名條件:大學本科畢業。
4、報名材料:本人最后學歷文憑原件及復印件;單位同意函(或領取報名表回工作單位簽署意見);—寸免冠正面近照五張。校內教職工應經校人事處批準并持人事處出具的介紹信。
5、院(系、所)將報名人員名單、材料報送研究生院,通過研究生院資格審核后便可錄取為進修班學員,交納學習費用后發放入學通知書及研究生進修證。學員在研究生院正式注冊后,院(系、所)方可安排教學,否則所學課程無效。
6、收費標準由各院(系、所)按實際情況設定,但各院(系、所)要大致平衡。收費辦法按校財務處規定辦法辦理。
培養計劃及學習年限
1、研究生課程進修班開課以前,各院(系、所)需參照全日制研究生相關專業培養方案制訂出相應的《華中科技大學非全日制研究生培養計劃表》,由主管研究生教學工作的負責人審核簽字,并加蓋院(系、所)公章,報研究生院備案。
2、《華中科技大學非全日制研究生培養計劃表》中課程名稱和編號必須與相應的全日制研究生培養方案中的名稱、編號一致;對于培養方案中沒有列出的課程名稱和編號,各院(系、所)需按研究生院制訂的編排方法自定義編號,并將所有自定義編號的課程按標準格式及紙張打印出《自定義課程匯總表》報研究生院備案。
3、培養計劃批準后,不得隨意變動。確需變動的,須經院(系、所)主管研究生教學工作的負責人審核同意,并報研究生院批準后方為有效。
4、對于培養計劃所規定的課程及教學環節均須進行教學,并進行考核。
5、研究生課程進修班學習年限為2~5年
教學安排
1、對于已開課的教學班(點),各院(系、所)于每學期結束前,將下學期教學安排(含課程與教學環節)即《華中科技大學非全日制研究生教學安排》報研究生院備案;對于即辦班即開課的教學班(點),也要及時作好教學安排的備案工作。公共課教學由研究生院統一組織,具體規定按《華中科技大學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公共課教學管理辦法》(校研[2005]17號)執行。
2、研究生院將根據教學安排對教學班(點)進行抽查,檢查教學情況,并走訪教學班(點)工作人員及學員,聽取對我校教學工作的意見和建議。
3、對于未按期報研究生院備案的課程與教學環節考核成績,研究生院不予承認和記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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