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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做好2010年廣東省同等學力人員申請碩士學位全國統一考試報名工作的通知 粵學位辦〔2010〕1號 各有關研究生培養單位: 根據國務院學位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做好2010年同等學力人員申請碩士學位外國語水平和學科綜合水平全國統一考試工作的通知》(學位辦〔2010〕2號)和教育部學位與研究生教育發展中心《關于做好二○一○年同等學力人員申請碩士學位外國語水平和學科綜合水平全國統一考試報名工作的通知》(學位中心〔2010〕4號)文件精神,為做好廣東省2010年同等學力人員申請碩士學位外國語水平和學科綜合水平全國統一考試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時間 2010年5月30日(星期日)上午9時至11時30分為外國語水平考試時間;下午2時30分至5時30分為學科綜合水平考試時間。 二、考試報名及考務工作 (一)廣東考區的報名考試工作由廣東省學位辦公室統一組織。具體報名工作委托暨南大學研究生部和深圳大學研究生部承擔。 (二)報名參加外國語水平考試和學科綜合水平考試的考生,必須是已通過學位授予單位資格審查的碩士學位申請人,即考生應具備以下資格: 1. 已獲得學士學位,并在獲得學士學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即2007年3月底以前獲得學士學位); 2. 本人在教學、科研、專門技術、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績的有關材料已提交學位授予單位,并經學位授予單位審查被確定具有申請碩士學位資格; 3. 已通過學位授予單位按全日制在校碩士研究生培養方案規定的課程考試(包括外國語考試)。 (三)各學位授予單位應嚴格按照國務院學位辦〔2010〕2號和學位中心〔2010〕4號文件的有關規定對報考者的報名資格進行審核,并認真履行簽名、蓋章手續。資格不符合要求的報考者將得不到考試成績,后果由對其進行資格審查的學位授予單位和報考者本人負責。 (四)我省僅接受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登記備案的研究生課程進修班的學員報名,請各辦班單位于3月13日前將擬在我省參加考試的人員名單及數據庫報省學位辦,現場確認點將按照已核準的名單辦理報名手續。同意登記備案的研究生課程進修班名單將在廣東省學位委員會辦公室的網站(http://xwb.gdhed.edu.cn)公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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